EN
https://www.gov.cn/

檢察機關依法對奚曉明、谷春立兩案提起公訴

2016-10-18 16:42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10月18日電 最高檢18日消息,近日,檢察機關依法對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奚曉明涉嫌受賄案、吉林省原副省長谷春立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奚曉明涉嫌受賄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近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奚曉明利用擔任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副庭長、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副院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吉林省原副省長谷春立涉嫌受賄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谷春立利用擔任中共遼寧省瀋陽市鐵西區區委書記、區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鞍山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鞍山市委書記、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以上案件,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中分別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