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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將實施“國五”機動車排放標準

2016-10-21 09:20 來源: 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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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記者從省工信委獲悉,為落實國家實施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相關要求,經省政府同意,自2016年11月1日起,將在全省分階段實施機動車“國五”標準。

省工信委、省環保廳、省公安廳、省工商局聯合發佈公告,為嚴格控制機動車排放污染,將在全省範圍內實施《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五階段)》(GB18352.5—2013)和《車用壓燃式、氣體燃料點燃式發動機與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Ⅲ、Ⅳ、Ⅴ階段)》(GB1769—2005)中第五階段排放標準要求。

我省將分階段實施機動車“國五”標準。自2016年11月1日起,全省所有進口、銷售和註冊登記的輕型汽油車、輕型柴油車、重型柴油車,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製造的輕型汽油車、重型柴油車,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製造的輕型柴油車,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記者 陳輝)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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