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發展改革委印發《重點生態功能區産業準入負面清單編制實施辦法》

2016-10-21 13:53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10月21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以通知形式印發《重點生態功能區産業準入負面清單編制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此前,《辦法》已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27次會議審議通過。

重點生態功能區實行産業準入負面清單,是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確定的戰略任務,是健全主體功能區制度的重大舉措,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此次印發《辦法》,旨在進一步指導各地方、各有關部門紮實有序做好負面清單編制實施各項工作,推動各地區按照主體功能定位可持續發展,強化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生態産品服務功能。

《辦法》提出,要建立“縣市制定、省級統籌、國家銜接、對外公佈”的工作機制,遵循“堅持分工協作、突出因地制宜、注重銜接協調、強化底線約束、嚴格監督考核”的基本原則,按照“摸底研究、編制起草、統籌審核、公佈實施、監督考核”的編制實施程序,以及編制規範和技術審核要求,編制實施重點生態功能區産業準入負面清單,並從“動態監控、監督管理、激勵考核”等方面加強實施管控。

印發《辦法》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強化領導,認真組織開展負面清單編制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有針對性地約束不符合本地區主體功能定位的産業發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嚴格落實《辦法》要求,因地制宜編制負面清單,並於規定日期前印發實施,同時做好監督檢查工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辦法》要求,進一步細化編制實施規定,建設動態監管平臺、建立考核評價體系、健全激勵懲戒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進各地嚴格按主體功能定位謀劃發展。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負面清單編制實施情況進行動態監測和專項督查,組織開展負面清單實施成效第三方評估和專題考核評價,定期向國務院報告並通報有關地方,確保負面清單落到實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