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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構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臺的實施意見

2016-10-21 16:41 來源: 雲南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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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構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臺的實施意見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構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臺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53號)精神,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不斷深化改革,順應“互聯網+”時代大融合、大變革趨勢,充分發揮互聯網應用創新綜合優勢,充分激發廣大人民群眾和市場主體的創業創新活力,按照“堅持市場主導、包容創業創新、公平有序發展、優化治理方式、深化開放合作”的基本原則,積極營造眾創、眾包、眾扶、眾籌(以下簡稱四眾)發展的良好環境,加快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我省經濟發展新引擎,現就加快構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臺、推進四眾持續健康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臺建設,營造四眾發展的良好環境,推動各類要素資源集聚、開放、共享,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加快四眾廣泛應用,在更大範圍、更高層次、更深程度上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新引擎,壯大新經濟。

眾創,匯眾智搞創新,通過創業創新服務平臺聚集全社會各類創新資源,大幅降低創業創新成本,形成大眾創造、釋放眾智的新局面。到2020年,全省建成60個以上扶持各類創業群體的州市(滇中新區)、縣市區創業園,100個以上服務各類大中專學校、技工院校學生的校園創業平臺。全省建成100個以上服務各類創業企業的眾創空間;每年集聚10000人左右的大學生、研究生創業者和高校、科研院所創業人才等為代表的創業大軍;孵化培育10000戶以上創新型小微企業,發展一批科技型小巨人企業。

眾包,匯眾力增就業,借助互聯網等手段,將傳統由特定企業和機構完成的任務向自願參與的所有企業和個人進行分工,最大限度利用大眾力量,以更高的效率、更低的成本滿足生産及生活服務需求,促進生産方式變革,開拓集智創新、便捷創業、靈活就業的新途徑。

眾扶,匯眾能助創業,通過政府和公益機構支持、企業幫扶援助、個人互助互扶等多種方式,共助小微企業和創業者成長,構建創業創新發展的良好生態。到2020年,全省扶持60萬個以上創業主體,通過鼓勵創業帶動150萬名以上城鄉勞動者就業。

眾籌,匯眾資促發展,通過互聯網平臺向社會募集資金,更靈活高效滿足産品開發、企業成長和個人創業的融資需求,有效增加傳統金融體系服務小微企業和創業者的新功能,拓展創業創新投融資新渠道。

二、工作內容

(一)全面推進眾創,釋放創業創新能量

大力發展專業空間眾創。鼓勵全省各類科技園、孵化器、創業基地、農民工返鄉創業園等加快與互聯網融合創新,打造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載體。鼓勵各類線上虛擬眾創空間發展,為創業創新者提供跨行業、跨學科、跨地域的線上交流和資源鏈結服務。鼓勵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新型眾創空間發展,推動基於“互聯網+”的創業創新活動加速發展。

鼓勵推進網絡平臺眾創。鼓勵我省大型互聯網企業、行業領軍企業通過網絡平臺向各類創業創新主體開放技術、開發、營銷、推廣等資源,鼓勵各類電子商務平臺為小微企業和創業者提供支撐,降低創業門檻,加強創業創新資源共享與合作,促進創新成果及時轉化,構建開放式創業創新體系。

培育壯大企業內部眾創。通過企業內部資源平臺化,積極培育內部創客文化,激發員工創造力;鼓勵大中型企業通過投資員工創業開拓新的業務領域、開發創新産品,提升市場適應能力和創新能力;鼓勵企業建立健全股權激勵機制,突破成長中的管理瓶頸,形成持續的創新動力。

(二)積極推廣眾包,激發創業創新活力

廣泛應用研發創意眾包。鼓勵企業與研發機構等通過網絡平臺將部分設計、研發任務分發和交付,促進成本降低和提質增效,推動産品技術的跨學科融合創新。鼓勵企業通過網絡社區等形式廣泛徵集用戶創意,促進産品規劃與市場需求無縫對接,實現萬眾創新與企業發展相互促進。

大力實施製造運維眾包。支持有能力的大中型製造企業通過互聯網眾包平臺聚集跨區域標準化産能,滿足大規模標準化産品訂單的製造需求。結合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鼓勵採用眾包模式促進生産方式變革。鼓勵中小製造企業通過眾包模式構築産品服務運維體系,提升用戶體驗,降低運維成本。

加快推廣知識內容眾包。支持百科、視頻等開放式平臺積極通過眾包實現知識內容的創造、更新和匯集,引導有能力、有條件的個人和企業積極參與,形成大眾智慧集聚共享新模式。

鼓勵發展生活服務眾包。推動交通出行、無車承運物流、快件投遞、旅遊、醫療、教育等領域生活服務眾包,利用互聯網技術高效對接供需信息,優化傳統生活服務行業的組織運營模式。推動整合利用分散閒置社會資源的分享經濟新型服務模式,打造人民群眾廣泛參與、互助互利的服務生態圈。發展以社區生活服務業為核心的電子商務服務平臺,拓展服務性網絡消費領域。

(三)立體實施眾扶,集聚創業創新合力

積極推動社會公共眾扶。加快公共科技資源和信息資源開放共享,提高各類公益事業機構、創新平臺和基地的服務能力,推動高校和科研院所向小微企業和創業者開放科研設施,降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成本。鼓勵行業協會、産業聯盟等行業組織和第三方服務機構加強對小微企業和創業者的支持。

鼓勵倡導企業分享眾扶。鼓勵大中型企業通過生産協作、開放平臺、共享資源、開放標準等方式,帶動上下游小微企業和創業者發展。鼓勵有條件的企業依法合規發起或參與設立公益性創業基金,開展創業培訓和指導,履行企業社會責任。鼓勵技術領先企業向標準化組織、産業聯盟等貢獻基礎性專利或技術資源,推動産業鏈協同創新。

大力支持公眾互助眾扶。支持開源社區、開發者社群、資源共享平臺、捐贈平臺、創業沙龍等各類互助平臺發展。鼓勵成功企業家以天使投資、慈善、指導幫扶等方式支持創業者創業。鼓勵通過網絡平臺、線下社區、公益組織等途徑扶助大眾創業就業,促進互助互扶,營造深入人心、氛圍濃厚的眾扶文化。

(四)穩健發展眾籌,拓展創業創新融資

積極開展實物眾籌。鼓勵消費電子、生物醫藥、大健康設備、特色農産品等創新産品開展實物眾籌,支持藝術、出版、影視等創意項目在加強內容管理的同時,依法開展實物眾籌。積極發揮實物眾籌的資金籌集、創意展示、價值發現、市場接受度檢驗等功能,幫助將創新創意付諸實踐,提供快速、便捷、普惠化服務。

穩步推進股權眾籌。充分發揮股權眾籌作為傳統股權融資方式有益補充的作用,增強金融服務小微企業和創業創新者的能力。穩步推進股權眾籌融資試點,鼓勵小微企業和創業者通過股權眾籌融資方式募集早期股本。對投資者實行分類管理,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防範金融風險。

規範發展網絡借貸。鼓勵互聯網企業依法合規設立網絡借貸平臺,為投融資雙方提供借貸信息交互、撮合、資信評估等服務。積極運用互聯網技術優勢構建風險控制體系,緩解信息不對稱,防範風險。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市場準入制度

落實國家在交通出行、快遞、金融、醫療、教育等領域市場準入制度,通過分類管理、試點示範等方式,選擇部分行業、部分州市作為示範,為眾包、眾籌等新模式新業態的發展營造政策環境。針對眾包資産輕、平臺化、受眾廣、跨地域等特點,放寬市場準入條件,支持和鼓勵圍繞市場需求有針對性地引入民間社會資本,降低行業準入門檻。(省交通運輸廳,省郵政管理局,省衛生計生委、教育廳,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雲南銀監局、雲南證監局、雲南保監局,省文化廳等負責)

(二)建立健全監管制度

建立健全行業標準規範和規章制度,明確四眾平臺企業在質量管理、信息內容管理、知識産權、申報納稅、社會保障、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建立雲南省四眾平臺企業公有雲平臺,加快企業産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試點工作。(省質監局、新聞出版廣電局、知識産權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工業和信息化委、網信辦等負責)因業施策,加快研究制定交通出行、快遞、金融、醫療、教育等重點領域促進四眾發展的激勵機制。(省交通運輸廳,省郵政管理局,省衛生計生委、教育廳,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雲南證監局、雲南銀監局、雲南保監局等負責)

(三)創新行業監管方式

加強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監管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市場監管領域內跨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機制。加快構建事中事後監管體系,充分發揮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企業信用公示系統的作用,利用大數據、隨機抽查、信用評價等手段加強監督檢查和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置。積極落實“先照後證”改革,做好證照銜接,避免出現監管真空。(省工商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

(四)優化提升公共服務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實“先照後證”改革措施。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和電子營業執照應用,不斷推進工商註冊便利化。簡化和完善登出流程,開展個體工商戶、未開業企業和無債權債務企業簡易登出試點工作,為創業創新提供便捷服務。(省工商局、質監局,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

加強行業監管、企業登記等有關部門與四眾平臺企業的信息互聯共享,推進公共數據資源開放,加快推行電子簽名、電子認證,推動電子簽名國際互認。推動建設一批為中小企業服務的行業技術中心,鼓勵行業技術中心為中小企業或配套企業提供研發設計、試驗試製、檢驗檢測、質量管理、技術諮詢、技術推廣、人才培訓等技術服務。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建立企業技術中心。(省工商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

落實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制度,加強對職業資格的管理。加大創業孵化器基地建設力度。支持州、市、縣、區盤活閒置場地、廠房、各類院校空置場所開展創業園、眾創空間、校園創業平臺建設,建立創業創意項目轉化的創業孵化服務機制,為各類創業群體搭建創業平臺。(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科技廳、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等負責)

充分發揮省大型科學儀器協作共用網絡服務平臺的作用,加快推進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各類創新平臺向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社會研發組織等社會用戶開放大型科學儀器設備,以優惠價格提供服務。建立和優化雲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扶持平臺,為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供全方位、專業化優質服務。加強電子商務基礎建設,分級設立眾創諮詢服務平臺,開展基於互聯網創新創業綜合服務。重點打造“學府創新創業走廊”,構建雲南省創新創業核心區,成立雲南省眾創空間聯盟。支持雲科眾創空間發展,提高雲科眾創空間建設水平。(省科技廳、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等負責)

支持高校建立科技成果轉化或技術轉移中心,高校專業技術人員創辦知識産權服務機構,創新服務模式,為創新主體知識産權“獲權、用權、維權”提供綜合服務。積極推動高校眾創空間建設,打破學校內部及學校之間的層層壁壘,以産業發展凝聚優勢資源,以網絡為紐帶整合現有資源,構建“一核、三足、九支點”的呈貢大學園區高校眾創空間聯盟,築就呈貢眾創空間共享開放式創業生態系統。(省教育廳、科技廳、知識産權局等負責)

鼓勵探索企業主導、院校協作、多元投資、軍民融合、成果共享的新模式,整合形成若干産業創新中心,鼓勵依託三維打印、網絡製造等先進技術和發展模式,開展面向創業者的社會化服務。引導和支持有條件的領軍企業創建特色服務平臺,面向企業內部和外部創業者提供資金、技術和服務支撐。(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科技廳等負責)

建設雲南省中小商貿流通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在全省有條件的地區開展中小商貿流通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試點,服務平臺為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提供信息諮詢、管理提升、電子商務、市場開拓、融資對接、創業輔導、集採分銷、商業特許經營、品牌建設等服務項目。(省商務廳、財政廳牽頭負責)

(五)促進開放合作發展

面向南亞東南亞國家,培育一批國際化四眾平臺企業。鼓勵四眾平臺企業利用創新資源,面向國際市場拓展服務。加強對外合作,鼓勵中小微企業和創業者承接對外合作業務。(省商務廳、科技廳、工商局牽頭負責)

(六)加快信用體系建設

加快雲南省信用體系建設,推動四眾平臺企業建立實名認證制度和信用評價機制。建立覆蓋全面、穩定且唯一的以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健全有關主體信用記錄。鼓勵第三方積極與四眾平臺開展合作,發展信用評價服務。建立四眾平臺企業的信用評價機制,積極推進雲南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建設,明確責任和共享內容,繼續做好信息公示工作,公開評價結果,保護用戶的知情權。建立完善信用標準化體系,制定四眾發展信用環境有關的關鍵信用標準,規範信用信息採集、處理、評價、應用、交換、共享和服務。依法合理利用網絡交易行為等在互聯網上積累的信用數據,對現有徵信體系和評測體系進行補充和完善。推進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與四眾平臺企業信用體系互聯互通,實現資源共享。推進全省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雲南省企業信用公示系統建設,建立覆蓋全省的法人單位信息資源庫、統一的法人單位信息共享與服務系統、法人單位業務應用平臺,形成包括聯合審批、市場主體跨部門協同監管、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服務、市場主體統計分析的基礎應用框架。加強全省法人單位基礎信息的聯通共享,實現法人庫與各部門的信息交換。(省工商局、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省質監局等負責)

(七)深化信用信息應用

鼓勵發展信用諮詢、信用評估、信用擔保和信用保險等信用服務業。建立健全我省守信激勵機制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擴大信用報告在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及政府部門行政執法等多種領域的應用。加大對守信行為的表彰和宣傳力度,在市場監督和公共服務過程中,對誠實守信者實行優先辦理、簡化程度等“綠色通道”支持激勵政策。在經營許可、資質審核、政府採購等工作中,將信用信息作為重要的評價因素,對違法失信者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省工商局牽頭負責)

(八)完善知識産權環境

發展知識産權服務業,鼓勵服務模式創新,為四眾平臺企業知識産權“獲權、用權、維權”提供全方位服務。加大知識産權侵權查處力度,建立打擊侵犯知識産權的長效機制和保護體系。加強對涉及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不正當競爭等知識産權類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審理,強化知識産權行政執法和維權服務。加強對外合作中涉及知識産權的糾紛協調和保護政策制定。加大知識産權有關法律法規、典型案例的宣傳,增強中小微企業知識産權意識和管理能力。(省知識産權局、工商局、新聞出版廣電局、公安廳、司法廳,省法院等負責)

(九)提昇平臺治理能力

鼓勵四眾平臺企業結合自身商業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內部制度建設和管理規範,提高風險防控能力、信息內容管理能力和網絡安全水平。充分運用雲南“雲上雲”平臺,為四眾平臺企業提供免費的企業資源計劃和客戶關係管理系統。積極推動數字證書認定技術在四眾平台中的應用,構建基於數字證書認證技術的網絡信任體系。鼓勵和引導四眾平臺企業履行管理責任,建立用戶權益保障機制。深入實施“消費滿意在雲南”行動,構建消費維權協同共治新體系。(省網信辦、工商局、工業和信息化委等負責)

(十)加強行業自律規範

不斷強化行業自律,建立健全行業自律的體制機制,規範四眾從業機構市場行為,保護行業合法權益。積極推動行業組織制定各類産品和服務標準,促進企業之間的業務交流和信息共享。完善行業糾紛協調和解決機制,鼓勵第三方以及用戶參與平臺治理。構建在線爭議解決、現場接待受理、監管部門受理投訴、第三方調解以及仲裁、訴訟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行政執法部門負責)

(十一)保障網絡信息安全

加強網絡安全技術保障平臺建設,組織針對四眾平臺企業的網絡安全檢查;建立雲南省四眾平臺企業網絡安全事件通報機制。四眾平臺企業應當切實提升技術安全水平,及時發現和有效應對各類網絡安全事件,確保網絡安全穩定運行。建立健全雲南省四眾平臺企業信息安全保障法規,切實保障用戶信息安全。四眾平臺企業要妥善保管各類用戶資料和交易信息,不得買賣、洩露用戶信息,保障信息安全。強化守法、誠信、自律意識,營造誠信規範發展的良好氛圍。(省網信辦、公安廳、工業和信息化委、新聞出版廣電局等負責)

(十二)落實財政支持政策

創新財政投入和管理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眾創、眾包等方式開展有關科技活動。充分發揮雲南省科技成果轉化與創業投資基金、雲南省股權投資引導基金等政策性政府引導基金的作用,引導社會資源支持四眾加快發展,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建設與運營,鼓勵引導企業設立創客學院等。降低對實體營業場所、固定資産投入等硬性指標要求,將線下實體眾創空間的財政扶持政策惠及網絡眾創空間。(省財政廳、科技廳、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負責)

大力推進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和創業基地建設。培育和建設一批以創業服務、成果轉化、新技術和新工藝應用推廣、技術信息諮詢、人才培養、檢驗檢測等為主要功能的省級中小微企業公共技術服務示範平臺。充分利用省級中小企業暨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及小微創業基地建設的支持力度。組織實施“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支持引導經營能力強、業績好的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省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牽頭負責)

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落實政府購買責任,為採用四眾模式的小微企業免費提供管理指導、技能培訓、市場開拓、標準諮詢、檢驗檢測認證等服務。建立健全由購買主體、採用四眾模式的小微企業和第三方組成的組合評價機制,將政府為小微企業提供的公共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省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委牽頭負責)

(十三)貫徹落實稅收政策

加快推廣使用電子發票,支持四眾平臺企業和採用眾包模式的中小微企業及個體經營者按規定開具電子發票,允許將電子發票作為報銷憑證。積極落實現行小微企業稅收政策,建立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落實督察和績效考評制度。不斷擴大網上辦稅事項範圍,保障業務規模小、處於初創期的從業機構符合現行小微企業稅收政策條件的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省國稅局,省地稅局、財政廳牽頭負責)

(十四)創新金融服務模式

建立線上線下結合的投融資服務平臺,積極引導和吸納社會資本參與創業投資,支持設立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天使投資等發展基金,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更多地向四眾平臺企業投資。加大對四眾平臺企業上市(掛牌)培育輔導,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新成長型企業到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及區域性股權市場上市掛牌,並通過發行債券拓寬融資渠道。(省金融辦、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委,省推進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等負責)

鼓勵銀行業機構在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基於四眾平臺特點開展金融産品和服務創新,完善創業融資擔保政策,積極發展知識産權質押融資。引導規範商業銀行與保險公司、融資擔保機構合作,為四眾平臺企業建立風險共擔經營模式。鼓勵股權眾籌融資仲介機構探索建立小額股權眾籌融資機制,為四眾平臺提供快捷、低成本的融資服務。

持續改進對創業創新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加大對創業創新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引導商業銀行優化信貸結構;認真落實小微企業續貸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鼓勵商業銀行下沉服務重心,降低服務門檻,增設服務創業創新企業的社區支行、小微支行。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為創業創新企業提供結算、融資、理財、諮詢一站式綜合化金融服務。支持互聯網金融發展,遵循“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加強對互聯網金融業務的監管。(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雲南銀監局、雲南證監局、雲南保監局,省財政廳、知識産權局等負責)

(十五)深化科技體制改革

建立健全鼓勵人才創新創業激勵機制,推動知識、技術、管理、技能等創新要素參與收益分配,促進科研成果和智力轉化,建立科技成果轉化機制,開展科研項目服務外包。全面落實下放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權,修訂《雲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鼓勵科研人員雙向流動,加快建立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之間科技創新人才雙向流動機制。激勵更多科研人員投身創業創新,高校、科研院所可將職務發明成果轉讓收益用於獎勵科研負責人、骨幹技術人員等重要人員和團隊的收益比例應不低於轉讓收益的60%。

完善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機制,跟蹤落實開放共享科技資源目錄結果,推動財政資金購置的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科技文獻、種質資源、科學數據等向企業和社會開放共享。健全完善財政資金購置科研儀器設備的查重機制和聯合評議機制,防止重復購置和閒置浪費。依託高校、科研院所建設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大型科學儀器中心、分析測試中心等各類研發平臺,要按功能定位,建立向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有效開放的機制,加大向社會開放的力度。(省科技廳,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委,中科院昆明分院等負責)

(十六)繁榮創業創新文化

積極做好“全國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活動周”分會場承辦工作,搭建長期化、機制化、制度化的“雙創”展示平臺,加強政策宣傳,展示創業成果,促進投資對接和互動交流,為創新創業提供展示平臺。繼續辦好雲南省創新創業大賽、雲南省“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等賽事活動。引導各類媒體加大對四眾的宣傳力度,普及四眾知識,發掘具有雲南特色的典型案例,推廣成功經驗,培育尊重知識、崇尚創造、追求卓越的創新文化。(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省科協,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等負責)

(十七)鼓勵探索先行

充分尊重和發揮州、市、縣、區首創精神,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探索我省適應新模式新業態發展特點的管理模式,及時總結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積極引導省內高新區、經開區、大學科技園、科技孵化器、工業園區等開展創業創新示範工程,加大改革和示範力度,先試先行,探索新機制、新政策、新模式,發揮四眾發展的示範帶動作用。(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商務廳等負責)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任務分工,加強政策研究、統籌協調、集成公共資源、落實有關扶持政策,形成支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四眾平臺建設的協同推進機制。各州、市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的具體實施方案,不斷開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局面。

(二)加大支持力度。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教育廳、科技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部門要充分發揮有關鼓勵創業創新促進就業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調動社會資金投入,加大對四眾平臺建設支持,繼續加大對四眾平臺建設的人力投入和人才培養,提昇平臺的支撐服務功能和作用。

(三)加大宣傳力度。支持各類四眾平臺結合實踐開展創業創新教育活動,宣傳創業典型,帶動形成創業創新文化。加大對發展四眾平臺推進大眾創業創新的宣傳,積極營造良好的創業創新社會氛圍。

雲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5日

(此件公開發佈)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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