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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多起虛報冒領退耕還林補償資金案透視

2016-10-23 13:5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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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武漢10月23日電(記者 劉紫淩 梁建強)有的地方套取補助金達百萬元,問題延續10年之久;有的地方已死亡多年或者搬遷後“查無此人”的,名字都出現在退耕還林補助名單中……近期,湖北紀檢監察機關對部分地區虛報冒領退耕還林補助資金問題進行查處。

退耕還林的補助金領取為何頻頻出現“影子人”?鉅額補助究竟去哪兒了?“新華視點”記者進行了跟蹤調查。

(小標題)死人仍領補助款,有些被個人鯨吞有些用來報銷集體吃喝

近期,湖北省紀委監察廳聯合相關部門在調查中發現,部分地區存在套取退耕還林補助資金的問題。

竹溪縣兵營鎮四條溝村村民們反映,一些已經死亡多年和早已外遷的人,名字居然出現在了政府網站的公示名單裏。對照政府部門公佈的一份兵營鎮退耕還林現金補助公示明細表,一位徐姓村民稱:“稍微看了一下,就有110多個存在問題。”

紀檢機關工作人員來到竹溪縣兵營派出所調查。戶籍民警通過數據庫對多位村民指出的已去世人員進行比對,發現這些人的戶籍狀態一欄確實顯示“死亡登出”。

套取退耕還林補助款的現象並非個案。湖北省紀委常委、新聞發言人畢春群介紹,今年4月至8月,湖北省紀委在前期試點的基礎上,組織全省114個縣、市、區運用大數據對2014年至2015年退耕還林等多項惠民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共查實涉及違規資金6.02億元。

保康縣紀委今年6月至7月曾成立7個調查小組,對省紀委交辦的關於省審計廳對退耕還林資金專項審計中發現的問題線索進行核查。先後核實問題線索25件,立案查處套取退耕還林補助資金21人,其中涉及林業管理人員6人、農村黨員幹部15名,退繳2013年、2014年退耕還林補助資金583991元。

虛報冒領的退耕還林補助資金往往數額不菲。湖北省谷城縣紀檢監察機關會同審計部門對全縣2013年至2015年9月退耕還林專項資金進行檢查審計,發現23個村虛報冒領、套取國家退耕還林補助資金112.57萬元,9名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黨員幹部虛報冒領、套取退耕還林補助資金43.44萬元。

冒領的補助資金部分被個人鯨吞截留,也有部分用於報銷集體吃喝。湖北省紀委辦案人員透露,從2004年起,10年中,羅田縣匡河鎮鄒家衝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張意平單獨或夥同村委會副主任左自強、村婦女委員兼報賬員周榮珍,採取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侵吞國家退耕還林補助、集體部分生態公益林補助等資金共計9.2萬多元,其中張意平分得4.3萬多元,左自強分得1.2萬多元,周榮珍分得近3.7萬元。

在秭歸縣九畹溪鎮槐樹坪村,查出虛報冒領套取退耕還林、生態公益林補助資金3.79萬元,這些資金部分被用於招待開支。時任該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王太江等4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小標題)人員“無中生有”、地塊“偷梁換柱”,兩本賬應對檢查

記者調查發現,在套取補助資金案件中,“無中生有”“偷梁換柱”等行為猖獗,部分地方甚至炮製了兩本賬應對監督檢查。

--無中生有,虛列人員套取資金。在湖北省建始縣茅田鄉蘭鴻槽村,曾任村支部書記的黃中華、村主任劉永璋、計生專幹樊振慈等三人,用“李平”“劉元”等32個虛假農戶姓名申報214.26畝退耕還林面積。近12年來,他們共計騙取退耕還林補助49萬餘元,其中三人私分68400元,其餘資金賬外用於村級招待費、辦公費、村級基礎設施建設等支出。

除了虛構人員名字,部分已經死亡、多年前已搬遷的人員也成為補助發放中的“影子人”。紀檢監察機關透露,以上述兵營鎮為例,下轄的10個村都有類似做法,且這種做法已持續8年。

--偷梁換柱,不符合條件地塊也申領補助。按照相關規定,集體林地不能享受退耕還林補助,為了多獲取補助資金,有些人也動起了心思。

2013年至2015年,谷城縣城關鎮謝家營村將村集體尚未承包到戶的坡耕地,以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田樂武等3人個人名義申報,套取國家退耕還林錢糧補助資金26700元。

也有人在林權證上做起了手腳。沙洋縣馬良鎮王巷村會計劉習成,利用虛假承包合同辦理林權證,騙取國家退耕還林補助款。近期,劉習成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兩本賬應對監督。湖北紀檢監察機關調查發現,為冒領退耕還林補助資金,部分地方準備了兩本賬。竹溪縣兵營鎮的兩本帳中,一本用於多虛列人員上報,以套取更多資金;另一本賬自己掌握,用於實際發放補助,從中套取資金。

(小標題)有幹部將已查實的問題瞞天過海,專家建議追責與追錢並重

記者查詢發現,《湖北省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管理辦法》中關於補助政策與資金管理明確規定:政策兌現應嚴格遵循先驗收、後公示、再兌現的程序。縣級林業、農業(畜牧)部門在驗收並公示無異議後,應及時將驗收結果函告縣級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負責在2個月內兌現。

制度明晰,落實卻打了折扣。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諸多案例顯示,申報時,部分鎮村幹部沒有嚴格遵照要求;作為把關的驗收環節,多地的林業、農業(畜牧)部門並沒有進行實地核驗;財政部門在兌現資金時,也沒有仔細比對公示名單與實際資金髮放名單是否存在差異,使得報、領兩本賬問題長期存在。

幹部失職、瀆職更令虛報冒領有恃無恐。2016年6月,谷城縣城關鎮核查專班工作人員郭光華在核查謝家營村以村幹部名義套取2012年至2014年國家退耕還林錢糧補助資金問題線索時,不正確履行職責,將本已查實的問題線索改為查否,作出了與事實不符的核查結論。

近日,湖北省林業廳黨組書記、廳長劉新池參與2016湖北媒體問政活動時坦言,出現虛報冒領,林業部門有責任,下一階段,將加強幹部隊伍的能力建設、作風建設,著力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並強化監管力度。

畢春群建議,監督追責要不斷探索新手段,湖北將運用大數據全面開展惠民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實現科技反腐和精準監督。惠民資金申報、發放過程中,所涉及的領導幹部、財政供養人員、村幹部是監督檢查的重點人群。

湖北省社會主義學院教授桂漢良説,虛報冒領國家補助的行為,不僅僅出現在退耕還林領域。處理此類問題,決不能搞批評教育、下不為例,要堅持追錢與追責並舉,既要追回發放不當的補助資金,也要對相關人員嚴肅問責處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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