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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救助工作“逢救必核”確保公平公正

2016-10-24 14:44 來源: 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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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新申請救助對象認定工作的準確性、及時性,近日,自治區民政廳印發《關於加強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規範管理的緊急通知》,要求對新申請社會救助對象“逢救必核”。

《通知》明確要求旗縣民政部門作為救助對象審批責任主體,經授權後對新申請救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開展信息核對後再予以審批,家庭確有困難的“急難”對象可以通過先行救助,再行核對的方式開展工作。

《通知》中規定對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專項社會救助的居民個人或家庭,要定期開展家庭經濟狀況開展復核工作,原則上定期復核週期不超過3個月,涉及救助對象公安戶籍、車輛、人社養老金領取、社保繳納、財政供養人員等部門信息按月進行核對。

今後,全區各級民政部門將繼續深入推進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對新申請救助對象涉及12個政府部門和單位,包括戶籍、車輛、財政供養、社保、殯葬等在內的18類數據信息的核對工作,嚴格落實救助申請對象“逢救必核”, 確保我區社會救助工作公平、公正開展。(記者 霍曉慶)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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