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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披嚴重失信等五種情形將被摘牌

2016-10-25 07:33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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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就股票終止掛牌實施細則公開徵求意見
信披嚴重失信等五種情形將被摘牌

近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發佈《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票終止掛牌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向市場公開徵求意見。在前期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等有關規定的基礎上,《徵求意見稿》新增了信息披露嚴重失信、欺詐掛牌、公司治理機制不健全、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和重大違法等5個強制終止掛牌的情形。

據了解,《徵求意見稿》按照與掛牌條件邏輯一致的原則,選取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持續經營能力等基礎性、底線性的要求,新增了5個應強制終止掛牌的情形:一是信息披露嚴重失信,規定了“最近兩個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均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的強制終止掛牌條件;二是欺詐掛牌,對於因以欺詐手段騙取掛牌批復受到全國股轉公司紀律處分的掛牌公司,全國股轉公司將予以強制終止掛牌;三是掛牌公司治理機制不健全,將公司治理的“底線”規定為不能依法召開股東大會或者不能形成有效決議;四是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掛牌公司在相關仲介機構意見披露當日發佈風險提示公告,如其持續經營能力在意見出具當年不能得到改善,並在該年度被仲介機構再次出具相關意見時終止掛牌;五是重大違法。(記者 何川)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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