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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環境與河長“官帽子”挂鉤
浙江湖州每月一次“集體巡河”

2016-10-25 15:1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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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10月25日電(記者 岳德亮)天空雖然下著雨,但是“村級河長”王方明依然打著傘來到禺溪邊,“按規定,我們‘村級河長’每週巡河一次。我離得近,爭取經常來看看。”説話間,他把巡查相關情況錄入手機“河長制APP”。

這是浙江省湖州市德清縣下渚湖街道的“村級河長”王方明最近的一次“巡河日誌”。他口中的“規定”是指近期湖州市委、市政府出臺的《關於全面深化落實“河長制”工作的十條實施意見》,對定期巡查、區域聯動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

“細化‘河長制’工作,真正使每條河道有人管、管得好。”湖州市治水辦有關負責人説,浙江在全國較早開展“河長制”,湖州的這項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目前全市有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河長4929名、河道警長939名、“民間河長”2056名,專人專崗,分級管理,動態更新。

實施意見規定,日常巡查中,市級河長不少於每月1次,縣級河長不少於半月1次,鄉級河長不少於每旬1次,村級河長不少於每週1次。

河道有沒有問題,要靠巡查來發現,湖州市委書記裘東耀一直堅持這個“工作慣例”。除了日常巡查,湖州市將每月的第一個週六設定為全市河長“集體巡河日”。

為了將制度落到實處,湖州市啟動自然資産離任審計,將水環境治理與河長“官帽子”挂鉤,重大污染事故一票否決,不僅取消治水相關的榮譽稱號,還要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對河長和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問責。

深化“河長制”,湖州水環境質量得到了持續改善。截至9月底,55個市控以上斷面Ⅲ類以上水質達98.2%,全省交接斷面水質考核達到優秀等次。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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