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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建小區須配建養老服務設施

2016-10-27 12:46 來源: 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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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民政廳與八個省直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推進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到2020年,我省養老機構床位數每千名老年人不低於40張,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覆蓋全省100%的城市社區、90%以上的鄉鎮、60%以上的行政村。

根據要求,為規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新建居住(小)區要按每百戶不少於20平方米建築面積配套建設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小)區要通過資源整合、購置、租賃、騰退、置換等方式,按每百戶不少於15平方米建築面積配置符合標準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配套設施。我省將進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檢查,對未按規定配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的,自通知下發之日起1年內完成整改。

通知要求加大無障礙設施的建設與改造力度。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築和養老機構等場所,無障礙率要達到100%。已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居住區、城市道路、公共建築和養老機構等場所,要加快推進坡道、電梯等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設施改造,推動和扶持老年人家庭無障礙設施的改造,為老年人接受各類公共服務提供便利條件。(記者 陳斌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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