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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加強煤礦産能釋放期間安全生産工作

2016-10-29 08:4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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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0月28日電(記者 徐博)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28日發佈消息稱,國家煤礦安監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近日發佈通知,要求加強煤礦産能釋放期間安全生産工作。

通知稱,為切實加強産能釋放期間煤礦安全生産工作,防範煤礦重特大事故,要嚴肅查處超能力生産。

承擔釋放産能的煤礦企業要嚴格按照有關文件有序釋放産能,在限定時間內按照全年不多於330天組織生産,全年原煤産量不得超過煤礦核定産能和經批准釋放先進産能的規模,未列為釋放産能的煤礦要繼續嚴格執行276個工作日制度,全年原煤産量不得超過按276個工作日重新確定的産能。

同時,要嚴把復産復工驗收關口,堅決淘汰落後産能,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生産建設行為,嚴格控制新增産能,切實保障煤礦安全投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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