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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徵求《資産評估準則
——基本準則(修訂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2016-10-31 12:48 來源: 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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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徵求《資産評估準則——基本準則(修訂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財辦資〔2016〕45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辦公廳(室),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辦公廳(室),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機關事務管理局,全國政協辦公廳機關事務管理局,高法院行裝局,高檢院計財局,各民主黨派中央財務部門,有關人民團體財務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務局,有關單位:

為規範資産評估執業行為,保護資産評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有效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根據《資産評估法》,我們起草了《資産評估準則——基本準則(修訂徵求意見稿)》及説明。現徵求你單位意見,請於2016年11月10日前將修改意見通過書面形式或電子文本反饋財政部資産管理司。

聯絡人:周振國

電  話:010-68552409

傳  真:010-68552409

電子郵件:gaojingyi@cas.org.cn

財政部辦公廳

2016年10月19日

附件下載:

資産評估準則--基本準則(修訂徵求意見稿)

關於《資産評估準則——基本準則》修訂徵求意見稿的説明

關於《資産評估準則——基本準則》修訂徵求意見稿的説明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