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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反走私綜合治理規定今起施行

2016-11-01 09:12 來源: 雲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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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範反走私綜合治理,有效預防和打擊走私行為,我省近日發佈《雲南省反走私綜合治理規定》,於今日起施行。

《規定》共15條內容,為了統一打擊走私活動,有效開展綜合治理,明確了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在反走私綜合治理中的職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機制,明確有關部門反走私工作職責,制定工作責任制,將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沿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建立基層預防走私工作機制,加強反走私綜合治理宣傳教育。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機構和有關執法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

此外,《規定》還提出了綜合治理私開通道和私建碼頭行為的措施和反走私預防措施,對於無合法來源的進口貨物、物品和無主進口貨物、物品的處理措施等。(記者 楊抒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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