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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

2016-11-01 21:37 來源: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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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教育部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作出部署。《通知》強調,要堅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相結合,堅持促進就業和鼓勵創業相結合,堅持政策引導和服務創新相結合,發揮政府、高校、社會等各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長效機制。

《通知》提出,要把有就業創業意願的高校畢業生全部納入就業創業促進計劃,運用各項政策措施和服務手段綜合施策,使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能力全面提升,創業創新活力進一步增強,有就業創業需求的都能得到有針對性的指導服務和政策支持,市場供需匹配效率進一步提高,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努力實現高校畢業生就業保持較高水平。

《通知》提出實施五大行動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一是能力提升行動。把學生職業發展與就業指導課程貫穿于整個人才培養體系,加強就業指導師資培養,完善就業指導課程內容,開展多種形式的模擬實訓、職業體驗等實踐教學活動,加強有針對性的職業指導,開展高校畢業生技能就業專項行動,全面提升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二是創業引領行動。把鼓勵創業作為擴大就業的重要方向,完善支持高校畢業生創業的政策制度和服務體系,將創新創業教育融入人才培養全過程,加強創業培訓,落實好支持創業的便利化措施,拓寬多元化資金支持渠道,提供創業經營場所支持,加強創業公共服務,進一步擴大高校畢業生創業規模。三是校園精準服務行動。強化畢業生在校期間就業服務,建立畢業生求職意願信息數據庫和用人單位崗位需求信息數據庫,搭建信息對接的服務平臺,實現精準推送就業服務。舉辦各類校園招聘活動,開展公共就業人才服務進校園活動,加大對就業困難群體的崗位推薦和服務力度,幫助更多畢業生在離校前落實就業崗位。四是就業幫扶行動。將有就業意願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全部納入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範圍,完善實名制精準服務制度,豐富拓展職業培訓、就業見習等服務內容,加強就業援助,力爭使每一名有就業意願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半年內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五是權益保護行動。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服務,抓好就業創業政策落地,健全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服務保障機制,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和勞動保障監察,完善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環境,保護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

《通知》還從加強組織領導、部門協同、宣傳動員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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