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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産品進城要過“三道坎”

2016-11-02 10:24 來源: 農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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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瓜三輪車禁止進城、8月以後不能再進城賣瓜、進城擺攤賣瓜須先買遮陽傘……近年來,農産品進城銷售難現象依然層出不窮,成為收穫季節裏農民的一塊心病。

進城銷售本是農産品流通的一種正常狀態,然而一些人為設置的關卡讓這一渠道受阻,不但加劇了農産品銷售難題,還極有可能引發社會衝突,成為不穩定的因素。因此,進城銷售農産品既是重大的經濟問題,也是現實的民生問題,更是農業供給側改革在頂層設計和基層操作環節必須解決的一個流通老大難問題。

要讓農民順利進城銷售農産品,需要幫助他們邁過“三道坎”:進城運瓜坎、限時限地坎、“搭車”銷售坎。

農産品進城銷售面對的第一道坎是“進城運瓜坎”。直到今天不少城市仍出臺規定:所有運送瓜果蔬菜進入或經過市區的車輛必須為機動貨車,拖拉機、三輪車及低速載貨汽車都不允許在城市市區通行,否則就要罰款或者扣車。然而現實當中很多種瓜種菜的農民根本無力購買這樣的機動貨車。雖然這些年來種養大戶和農民經紀人多了起來,但還是有相當一部分散戶或貧困農民由於經濟條件限制,只能用拖拉機或三輪車運輸瓜菜。

幫助農民邁過第一道坎,需要各地政府放寬限制,為運送農産品的車輛進行登記,發放相關通行證。若遇農産品大量滯銷事件,對運送農産品的車輛要開闢“綠色通道”,有序放行。

農産品進城銷售遇到的第二道坎是“限時限地坎”。“限時坎”指的是一些城市對農産品特別是新鮮瓜果銷售根據傳統上市季節限制進城銷售時間;“限地坎”指的是同一城市不同城區實施不準“跨區銷售”規定。比如,湖南郴州今年在2000多畝葡萄遭遇銷售困局的情況下,以過了傳統銷售旺季和正在創建文明城市為由,將農戶進城自産自銷臨時銷售點設定在6月中旬-8月底,其它時間不能進城擺攤設點售賣果蔬;並因當地市場屬地管理,導致郴州城市兩區的農戶不能跨區銷售。這樣“限時限地”的規定既無視現代農業錯時産銷的實際,又擠壓了農戶進城拓寬市場的空間。

農産品進入城市開始銷售之後,還可能遭遇第三道坎即“搭車銷售坎。”近幾年,雖然一些城市管理人員不敢明目張膽索錢索物,但暗地裏變相收費的行為依然存在,如河南某縣城管隊員以收取500元押金為名,將帳篷和遮陽傘租給進城賣瓜農戶,聲稱只要帳篷和遮陽傘使用完了不壞就可以全額退款。事實上,因為遮陽傘日曬雨淋、常被刮擦總會有損壞,農民所付押金基本無退還可能。

幫助農産品進城銷售邁過“第三道坎”,需要各地狠抓制度管理、強化作風建設,一旦發現向管理服務對象索拿卡要的行為必須嚴懲,從源頭上使公職人員、協管人員“不敢貪、不敢要”,為農民進城銷售農産品營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農産品進城銷售難題,從根本上説是文明城市建設與農民生存權利之間的關係如何協調的問題,顯然不能僅僅為了文明城市這個“臉面”而不惜限制農民進城賣瓜菜謀生的權利。事實上,在維護好農民生存權利的前提下,通過城市的系統化管理依然可以達到文明城市建設的目標。相對於“重城”之餘“傷農”所遭受的種種詬病,將農村發展和農民生計一併納入考慮的城市建設思維更能體現“人本”理念,有利於更好地處理城市與農村、市民與農民之間的關係,並從總體上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張振中 楊娟)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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