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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政治紀律的“兩張清單”——黨內政治生活指南之嚴明紀律篇

2016-11-03 07:1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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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2日電(記者崔清新、羅沙、王思北)“説老實話、辦老實事、做老實人”“經得起權力、金錢、美色考驗”“不準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諛奉承”……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對全黨如何嚴守紀律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

在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面前,黨員哪些可為、哪些不可為?《準則》從維護黨中央權威、嚴明黨的政治紀律、保持清正廉潔方面對全體黨員分別列出了“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

維護黨中央權威 保證全黨令行禁止

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確立和維護黨的領導核心,是保持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正確方向的根本保證。要做到這些,全體黨員要遵循以下正負面清單:

【正面清單】

——必須堅持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核心是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全黨必須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黨的各級組織、全體黨員特別是高級幹部都要向黨中央看齊,向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看齊,向黨中央決策部署看齊,做到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執行、黨中央禁止的堅決不做。

——對黨中央作出的決議和制定的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向黨組織提出保留意見,也可以按組織程序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黨中央提出。

——全黨必須自覺服從黨中央領導。全黨必須嚴格執行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

【負面清單】

——涉及全黨全國性的重大方針政策問題,只有黨中央有權作出決定和解釋。各部門各地方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可以向黨中央提出建議,但不得擅自作出決定和對外發表主張。

——全黨必須自覺防止和反對個人主義、分散主義、自由主義、本位主義。

——對黨中央決策部署,任何黨組織和任何黨員都不準合意的執行、不合意的不執行,不準先斬後奏,更不準口是心非、陽奉陰違。

——屬於部門和地方職權範圍內的工作部署,要以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為前提,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但決不允許自行其是、各自為政,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嚴明黨的政治紀律 用鐵的紀律從嚴治黨

紀律嚴明是全黨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步調一致前進的重要保障,是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內容。只有把紀律挺在前面,用紀律這把尺子管住全體黨員,才能讓黨員幹部明底線、知禁區。

【正面清單】

——每一個黨員對黨的紀律都要心存敬畏、嚴格遵守,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能違反黨的紀律。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要堅決同一切違反黨的紀律的行為作鬥爭。

——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對黨忠誠老實、光明磊落,説老實話、辦老實事、做老實人,如實向黨反映和報告情況。

——對堅持原則、敢於説真話的同志,要給予支持、保護、鼓勵。

——黨的各級組織必須擔負起執行和維護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責任,對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要堅決批評制止,不能聽之任之。

——黨的各級組織和紀律檢查機關要加強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堅決防止和糾正執行紀律寬鬆軟的問題。

【負面清單】

——堅持紀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紀律沒有特權,執行紀律沒有例外,黨內決不允許存在不受紀律約束的特殊組織和特殊黨員。

——黨員不準散佈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不準公開發表違背黨中央決定的言論,不準洩露黨和國家秘密,不準參與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不準製造、傳播政治謠言及醜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

——黨員不準搞封建迷信,不準信仰宗教,不準參與邪教,不準縱容和支持宗教極端勢力、民族分裂勢力、暴力恐怖勢力及其活動。

——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不準在黨內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夥,嚴禁在黨內拉私人關係、培植個人勢力、結成利益集團。對那些投機取巧、拉幫結派、搞團團夥夥的人,要嚴格防範,依紀依規處理。堅決防止野心家、陰謀家竊取黨和國家權力。

——反對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反對弄虛作假、虛報浮誇,反對隱瞞實情、報喜不報憂。

——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不準以任何理由和名義縱容、唆使、暗示或強迫下級説假話。凡因弄虛作假、隱瞞實情給黨和人民事業造成重大損失的,凡因弄虛作假、隱瞞實情騙取榮譽、地位、獎勵或其他利益的,凡因縱容、唆使、暗示或強迫下級弄虛作假、隱瞞實情的,都要依紀依規嚴肅問責追責。

——黨內不準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諛奉承。

——對領導人的宣傳要實事求是,禁止吹捧,禁止給領導人祝壽、送禮、發致敬函電,禁止在領導幹部國內考察工作時組織迎送、張貼標語、敲鑼打鼓、鋪紅地毯、舉行宴會等。

建設廉潔政治 堅決反對腐敗

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構建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才能營造出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正面清單】

——各級領導幹部必須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經得起權力、金錢、美色考驗,用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為人民服務。

——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繼承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講修養、講道德、講誠信、講廉恥,養成共産黨人的高風亮節,自覺遠離低級趣味。

——中央政治局要帶頭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要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後私、克己奉公,帶頭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保持艱苦奮鬥的作風,帶頭執行廉潔自律準則。

——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注重家庭、家教、家風,教育管理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進一步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行為。

——全體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拒腐蝕、永不沾,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堅決抵制潛規則,自覺凈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黨的各級組織要擔負起反腐倡廉政治責任,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黨內決不允許有腐敗分子藏身之地。

【負面清單】

——自覺同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作鬥爭,不準利用權力為自己和他人謀取私利,禁止違反財經制度批錢批物批項目,禁止用各種藉口或巧立名目侵佔、揮霍國家和集體財物,禁止違反規定提高幹部待遇標準。

——禁止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為家屬親友謀求特殊照顧,禁止領導幹部家屬親友插手領導幹部職權範圍內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對來自領導幹部家屬親友的違規干預行為要堅決抵制,並將有關情況報告黨組織。

——決不能把商品交換那一套搬到黨內政治生活和工作中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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