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貴州:2017年起新增出租車經營權無償使用

2016-11-04 08:41 來源: 貴州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貴州出租車改革放大招——
2017年起新增出租車經營權無償使用

出租車經營權無限期制使得一些地方“炒牌”屢禁不止;“份子錢”越來越高成為“的哥”難以承受之重……這些問題,在貴州即將成為歷史。

11月1日,省政府辦公廳正式發佈《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當天,省交通運輸廳召開媒體通氣會,對《實施意見》進行解讀——

除國家改革意見中明確提出的要求外,《實施意見》結合實際,新增和細化了一些內容,包括:明確經營權無償使用期限、實現網約車與巡遊車差異化發展、規範私人小客車合乘行為、完善打擊非法運營機制。

明確出租車經營權無償使用期限

此次改革,我省明確了經營權無償使用期限。按照國家規定,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全部實行無償使用,逐步取消現有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使用費。

為確保經營權無償使用平穩過渡,減少地區差異産生的矛盾,《實施意見》提出以下方案:一是逐年收取有償使用費的,從2017年1月1日起不再收取;二是已一次性收取多年有償使用費的,考慮到地方政府財力和只退現金一種方式的難度和複雜性,由地方政府根據本地實際制定過渡方案,原則上2019年底前全面實現無償使用。

實現網約車與巡遊車差異化發展

出租汽車是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補充,包括巡遊、網絡預約等方式。我省將實現網約車與巡遊車差異化發展。

網約車納入規範管理可以合法運營後,一定程度上將對巡遊出租汽車駕駛員收入造成影響。為維護巡遊出租汽車正常運營秩序,落實國家《指導意見》中巡遊出租汽車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錯位發展、差異化經營的要求,《實施意見》提出:一是基於巡遊車競爭的劣勢地位,支持巡遊車提供預約服務,並明確巡遊車電召或網絡預約等其他增值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二是適當拉開巡遊車、網約車、城市公交車的運價,實行錯位發展和差異化經營,引導公眾選擇公共交通出行;三是建立運價調整機制,綜合考慮出租汽車行業的發展定位等因素,完善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辦法,充分發揮運價調節出租汽車運輸市場供求關係的杠桿作用。

推動出租車行業轉型升級

此次改革將合理增加巡遊車及網約車市場供給,優化供給結構,滿足老百姓高品質、多樣化、差異性出行需求,同時,對出租汽車作出合理定位,推動傳統行業轉型升級,規範網約車發展,明確各方權責,守住安全底線,切實保障老百姓出行安全。

對於傳統出租汽車駕駛員,此次改革將通過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打通駕駛員自主選擇和流動通道,引導利用互聯網技術構建企業和駕駛員運營風險共擔、利益合理分配的經營模式等措施,解決“份子錢”高和利益固化問題,切實保障駕駛員合法權益。

對於傳統出租汽車企業,通過實行經營權有期限、無償使用,切實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同時,打通傳統企業向新業態轉型的通道,並規範網約車發展,為傳統企業提供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對於網約車駕駛員,通過規範網約車經營服務行為,明確平臺公司承運人責任,要求平臺公司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保障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此外,通過改革提升巡遊出租汽車行業,使網約車司機也有了自主選擇的可能。對於網約車平臺公司,通過量身訂制的制度設計,賦予網約車合法身份,使其可以依法規範經營,有利於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規範私人小客車合乘行為

為區分私人小客車合乘和網約車、巡遊車經營,防止少數私人小客車以合乘為由從事非法運營,《實施意見》明確,支持在通勤時段、節假日不以盈利為目的、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者免費友好互助的合乘行為。城市政府要在科學界定私人小客車合乘與營業性運輸業務邊界基礎上,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明確合乘服務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務平臺等三方權利義務,堅決打擊以私人小客車合乘名義從事非法運營的行為。

通氣會上,有關部門指出,私人小客車合乘(順風車)有利於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減少環境污染的優勢。但是,順風車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民事互助行為,與網約車提供營運服務屬於完全不同管理範疇。

因此,互聯網平臺公司不得以順風車名義提供網約車服務,也不得以順風車名義進行其他非法營運活動。同時,各城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細化私人小客車合乘行為規範,發揮私人小客車合乘方便人民群眾高峰期出行優勢的同時,保障乘車人出行安全,避免矛盾糾紛的發生。(記者 劉力維 向淳)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