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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局關於公佈廢止和失效27件外匯管理規範性文件的通知

2016-11-05 08:00 來源: 外匯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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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公佈廢止和失效
27件外匯管理規範性文件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

為進一步加大外匯管理法規清理力度,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現就部分外匯管理規範性文件的效力通知如下:

一、對主要內容被新文件代替、與當前管理實際不符的18件外匯管理規範性文件,予以廢止。目錄見附件1。

二、對適用期已過或者調整對象已經消失,實際上已經失效的9件外匯管理規範性文件,宣佈失效。目錄見附件2。

本通知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附件:1. 附件1:國家外匯管理局予以廢止的18件外匯管理規範性文件目錄

2. 附件2:國家外匯管理局宣佈失效的9件外匯管理規範性文件目錄

國家外匯管理局
2016年10月28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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