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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調整特定人群價格臨時補貼聯動機制

2016-11-08 15:0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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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合肥11月8日電(記者 程士華)為緩解物價上漲對低收入群體的影響,安徽省近日對價格補貼聯動機制啟動條件進行了調低,當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單月同比漲幅達到3.5%或CPI中的食品價格單月同比漲幅達到6%,即啟動價格補貼聯動機制,向特定人群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記者從安徽省物價局獲悉,安徽省物價局、民政廳、財政廳、人社廳、國家統計局安徽調查總隊近日聯合印發通知,進一步完善安徽省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聯動機制,將價格補貼聯動機制的保障對象調整為: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擴大保障範圍,但不得縮小保障範圍。同時,從今年10月份起,啟動條件進行降低,測算的時間跨度從之前的“連續3個月”變為“單月”。

通知還要求提高補貼發放的時效性,將之前的“按月測算、按季發放”改為“按月測算、按月發放”,啟動聯動機制後,要確保在指數發佈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發放。各地根據當地物價走勢,提前安排財政預算,確保價格臨時補貼資金足額到位。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發放的價格臨時補貼,從失業保險基金列支。各地通過現有渠道向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時,要註明所發補貼為“價格臨時補貼”。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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