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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以來消防刑事案件立案偵查540起

2016-11-08 20:2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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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8日電(記者 鄒偉)2013年以來,截至目前,我國消防刑事案件已立案偵查540起,其中失火案510件、消防責任事故案30件。已起訴判決146起,其中128起火災事故、137人因犯失火罪被追究刑事責任,18起火災事故、25人因犯消防責任事故罪被追究刑事責任。這是近年來我國首次公佈消防刑事案件辦理情況。

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長羅永強8日介紹了上述內容。他説,近年來,各地公安消防部門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切實加大失火罪、消防責任事故罪“兩案”偵辦力度,對達到立案追訴標準的火災,通過議案後,報請主管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審核,構成刑事案件的,嚴格按照程序落實辦理或者移送相關部門辦理。

今年以來,全國公安消防部門已對85起符合失火案、消防責任事故案立案條件的火災依法立案偵查,比去年全年立案總數多18起。其中,失火罪立案76起、消防責任事故罪立案9起,有41名火災肇事者或起火單位管理人員被追究刑事責任。

“消防刑事案件的辦理工作取得明顯進步,向‘法辦一人、震懾一群、教育一片’的目標又邁進了一步。”羅永強説。偵辦失火罪和消防責任事故罪是公安消防部門的重要職責,可以有效打擊消防違法犯罪,增強全社會消防法制觀念,也可以警醒一大批心存僥倖的社會單位和相關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對落實主體責任和屬地監管責任、穩控全國火災形勢起到重要作用。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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