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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校外有償補課可電話網絡舉報

2016-11-12 09:06 來源: 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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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有償補課可電話網絡舉報
違規教師將受批評教育直至行政處分

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近日下發《關於集中開展中小學校和中小學教師校外有償補課專項檢查的通知》。按照通知,11月10日至12月31日,本市針對公辦中小學校和中小學教師校外有償補課進行專項檢查。據悉,市、區兩級政府還將建立電話、網絡等舉報平臺,以有效治理中小學教師校外有償補課問題。

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必然要求,是大力推進素質教育、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治理群眾反映強烈的教育行風問題的重要舉措。本市曾專門下發《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通知》,提出“嚴禁中小學校、教研機構、校外教育機構等以任何名目在課餘時間、寒暑假、雙休日和其他法定節假日組織在校中小學生集體補習文化課程或上新課,不得通過組織補習、輔導向學生收取費用。嚴禁公辦中小學教職工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引導本校學生參加校外文化課補習班”。

據介紹,本次專項檢查分為兩個階段。11月10日至11月30日為區校自查階段。12月1日至31日為市級檢查階段。檢查範圍包括公辦中小學校、教研機構及校外教育機構;公辦中小學校、教研機構及校外教育機構在職教師;存在違規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

此次將重點檢查中小學校、教研機構及校外教育機構是否存在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的現象;中小學校、教研機構及校外教育機構是否存在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的現象,是否存在違規舉辦“佔坑班”等情況;中小學校、教研機構及校外教育機構是否存在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的現象;中小學教師是否存在不執行教學計劃、課堂不講課下講、校內不講校外講;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的現象;中小學教師是否有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的現象;中小學教師是否存在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的情況。

對於確有違規的中小學校、教研機構及校外教育機構,視情節輕重,相應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等處罰,並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問題嚴重的區教育行政部門主管領導進行追責約談。對於違規在職中小學教師,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直至相應的行政處分。市教委要求各區進一步細化對在職違規中小學教師的處理辦法,將其是否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作為年度考核、職務評審、崗位聘用、實施獎懲的重要依據。

目前,本市已設置了市級舉報電話96391,以及網絡舉報平臺。各區也將設立“有償補課專項舉報”熱線電話。對群眾反映的校外有償補課線索,市區將重點進行檢查,對實名舉報的,將逐一落實。(記者 賈曉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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