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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再次提高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

2016-11-12 15:47 來源: 河北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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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民政廳、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聯合發出通知,從2016年10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這是改革開放以來我省第23次提高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第26次提高烈士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第17次提高在鄉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是近年來提高幅度較大的一次。

調整後,一級因戰、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每人每年分別為66230元、64140元、62040元,十級因戰、因公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每人每年分別為7360元、6300元。烈屬、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定期撫恤金標準,不再區分城鎮和農村,每人每年分別提高至21030元、18050元、16980元。抗日戰爭時期、解放戰爭時期、建國後的在鄉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分別提高到1045元、1000元、995元。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提高到520元,參戰參試退役人員的生活補助標準提高到500元。居住在農村和城鎮的無工作單位、年滿60周歲的烈士子女的定期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提高到420元。60周歲以上農村籍退役士兵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補助標準提高到25元。建國前加入中國共産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生活補貼標準也進行了相應調整,1937年7月6日前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62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5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480元。(記者 李麗鈞)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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