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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風電在風景區禁規劃新建 在鳥類遷徙要道嚴控

2016-11-13 10:0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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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沙11月13日電(記者 史衛燕)湖南省環保廳日前召開的規範風電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工作專題座談會強調,禁止在省級以上(含省級)風景名勝區規劃建設新的風電項目,嚴格控制在濕地公園、地質公園、鳥類主要遷徙通道等地建設風電項目。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風力發電作為清潔能源在湖南省得到較快發展,為改善能源結構、增強綠色能源供給發揮了積極作用,也為新能源開發進行了有益探索。但部分地方和項目業主環境保護意識薄弱,管理措施不到位,導致生態破壞、水土流失、噪聲擾民等生態環境問題比較突出。

根據湖南省發改委和湖南省環境保護廳10月下旬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風電發展的通知》規定,禁止在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産地,省級以上(含省級)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經省政府批准的生態保護紅線一級管控區、I級保護林地、一級國家公益林地規劃建設新的風電項目。通知還嚴格控制在濕地公園、地質公園、旅遊景區、鳥類主要遷徙通道、天然林和單位面積蓄積量高的林地以及基岩風化嚴重或生態脆弱、毀損後難以恢復的區域建設風電項目。

此外,通知明確要求風電開發企業切實提高環保意識,採取必要措施降低風電項目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做好風電項目選址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各開發企業不得私自轉讓開發權,不得倒賣前期工作批文,不得擅自變更核準文件重大事項,未核準項目不得先行開發建設。

目前,湖南省列入該省發改委“十二五”風電項目核準計劃和2016建設方案的風電項目共計168個,環保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168個項目已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為70個,其他項目必須經過嚴格的環評才能開工建設。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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