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福建省明年全面建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體系

2016-11-14 09:42 來源: 福建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日前,福建省政府下發《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力爭到2017年,家庭、政府、學校盡職盡責,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體系全面建立,強制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干預、源頭預防等關愛保護機制有效運行,侵害、傷害留守兒童權益的事件和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護法規規章和制度體系更健全,全社會關愛保護兒童的意識普遍增強,兒童成長環境更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留守兒童現象明顯減少。

近年來,我省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突出表現在家庭監護缺乏監督指導、關愛服務體系不完善、救助保護機制不健全等方面。

《意見》要求各級各部門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確保農村留守兒童得到妥善監護照料和更好的關愛保護。其中,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建立翔實完備的農村留守兒童信息臺賬,一人一檔案,實行動態管理,並對重點對象進行核查;村(居)民委員會要定期走訪、全面排查,及時掌握留守兒童家庭情況、監護情況、就學情況等基本信息。村(居)民委員會成員要包乾聯絡留守兒童,落實好相關工作。

《意見》從強制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干預、源頭預防等環節作出明確部署,彌補了政策短板。明確規定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村(居)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作為強制報告主體,發現農村留守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或失蹤、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或不履行監護責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傷害或不法侵害等情況的,應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告。公安機關要及時受理有關報告,第一時間出警調查。(記者 潘園園)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方圓震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