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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就《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改革試行方案》答記者問

2016-11-16 17:35 來源: 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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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預算法,實施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財政部近日印發了《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改革試行方案》(以下簡稱“試行方案”)。就此,財政部預算司有關負責人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一、問:什麼是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答:政府收支分類科目是反映政府收支活動的分類體系,它是各級政府預算和部門預算編制、執行、決算的基礎和重要工具,包括收入經濟分類科目、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和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預算法第32條明確規定:各部門、各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的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編制預算草案。我國現行政府支出分類科目框架體系,是2007年參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對各成員國的要求並結合我國實際情況確定的,分為支出功能分類科目(以下簡稱功能分類)和支出經濟分類科目(以下簡稱經濟分類),功能分類反映政府各項職能活動,即政府究竟做了什麼,比如是用於社保,還是辦了教育;經濟分類反映政府的錢是怎麼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員工資還是購買了辦公設備。在支出經濟分類科目設置上,分“類”、“款”兩個層級,包括工資、辦公費、差旅費、會議費、房屋建築物購建等若干科目。

二、問:為什麼要對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進行改革?

答: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是各級政府、各部門(單位)編制預決算的重要工具,按經濟分類科目編制預算是細化預算編制、規範預算執行、保障預算監督、提升政府效能的重要舉措,也是世界主要發達國家的通行做法。

2007年我國政府收支分類科目改革後,已初步建立了與當時預算管理要求相適應的較為完善的支出經濟分類科目。2015年新預算法實施前,各級政府和各部門(單位)主要按功能分類編制預算,沒有全面系統地按支出經濟分類編制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主要用於部門(單位)的決算編制和會計核算。因此,在支出經濟分類科目的設置上更多地體現了部門(單位)會計核算特點和決算管理要求。

2015年實施新修訂的預算法後,法律要求各級政府和各部門(單位)在按功能分類編制預算基礎上,同時還要按支出經濟分類編制預算。因此,現行支出經濟分類科目的局限性也逐漸顯現出來,主要是政府預算和部門(單位)預算共用一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沒有完整體現政府預算管理特點和核算要求。實施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改革,可以從支出經濟屬性的維度清晰、完整、細化反映政府用於工資、機構運轉、對事業單位補助、對企業投入以及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等方面的情況,從而有利於合理確定各級政府和各部門的支出預算,進一步規範各級政府和各部門(單位)的支出行為;有利於進一步提升預算編制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提高預算透明度;有利於更好地發揮人大監督、審計監督和社會監督效能,實現依法理財、民主理財、科學理財。

三、問: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改革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改革後的支出經濟分類科目,與當前預算管理改革與發展的實際緊密結合,堅持問題導向,力求做到政府管到哪,科目的設置就延伸到哪,初步建立起政府預算經濟分類和部門預算經濟分類相互獨立、各有側重、統分結合的經濟分類體系。改革的主要內容:

一是充分考慮政府預算和部門預算的特點和管理要求,分設政府預算經濟分類和部門預算經濟分類兩套科目。政府預算經濟分類突出政府預算管理重點,主要用於政府預算的編制、執行、決算、公開和總預算會計核算;部門預算經濟分類著重體現部門預算管理要求,主要用於部門預算編制、執行、決算、公開和部門(單位)會計核算。

二是根據預算法的有關要求,兩套科目均設置類、款兩個層級。政府預算經濟分類增設反映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資、商品和服務支出、資本性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對事業單位補助、對企業補助、債務還本付息支出和轉移性支出等科目;部門預算經濟分類在現有經濟分類的基礎上,取消政府預算專用科目,同時增設體現部門預算特點的科目。

三是兩套經濟分類之間保持一定的對應關係,以利於部門預算與政府預算相銜接。

四、問:政府、部門(單位)如何使用改革後的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答: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預算法關於按經濟分類編制預決算的要求,“試行方案”就政府財政部門和部門(單位)如何運用改革後的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進行政府預算和部門預算的編制、執行和決算等問題做了規定,具體為:

1、財政部門

預算編制環節:各級政府財政部門按照政府預算經濟分類科目編制本級政府預算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批准後,在原有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批復部門預算的基礎上,將政府預算經濟分類作為部門經費來源和申請款項的控制科目一併批復。

預算執行環節:支付指令按照政府預算經濟分類填寫,財政總預算會計按支付系統中記錄的政府預算經濟分類科目記賬。財政部門在批復部門(單位)調增、調減部門預算時,應一併明確相關預算資金的政府預算經濟分類“類”級科目變化情況,並按調劑後的“類”級科目預算控制撥款。

決算編制環節:政府決算編制使用政府預算經濟分類,以財政總預算會計數據為基礎生成。

2、部門(單位)

預算編制環節:部門(單位)按照部門預算經濟分類科目編制部門預算,財政部門在原有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批復部門預算的基礎上,將政府預算經濟分類作為部門經費來源和申請款項的控制科目一併批復。

預算執行環節:部門預算經財政部門批復後,執行中部門(單位)如需對政府預算經濟分類“類”級科目進行調劑的,應當報本級財政部門批准,部門(單位)不得自行辦理;需要對“款”級科目進行調劑的,由部門(單位)自行處理。

決算編制環節:部門決算編制使用部門預算經濟分類,以部門(單位)會計核算數據為基礎生成。

五、問:這次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改革什麼時間實施?

答:考慮到此次改革關係全國各級政府預決算和部門(單位)預決算的編制和執行,涉及面廣、影響範圍大,需合理把握改革的力度和節奏。為了積極穩妥推進此項改革,財政部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在編制2017年預算時仍使用現行支出經濟分類科目,但同時要按照“試行方案”進行試編和試運行,並將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財政部。由財政部對“試行方案”做進一步修改完善後,從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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