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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企業職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提高

2016-11-19 09:15 來源: 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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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1月17日獲悉: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總工會近日出臺了《關於調整企業職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通知》,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對企業職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進行調整。

根據《通知》,我省境內的各類企業中,職工(含退休人員)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後,對其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包括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定期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由每人每月320元調整到450元。死亡職工供養直系親屬係鰥寡孤獨者,在上述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加發10%。所需資金按原資金渠道列支。供養親屬範圍參照《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範圍規定》執行。(記者 黃繼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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