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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出臺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資助政策

2016-11-21 11:15 來源: 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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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臺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四類家庭困難高中生可免學費

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近日聯合下發《關於建立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的通知》,要求從今年秋季學期起,建立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對四類學生免學費、免住宿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已收取費用的將一次性退還。

四類學生列入資助範圍

根據通知,受助範圍為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和經濟困難殘疾人家庭的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

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符合國務院扶貧辦發佈的《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方案》相關規定,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建立電子信息檔案,持有《扶貧手冊》的普通高中學生。學生人數根據全國中小學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和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等有關數據確定。

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是指學生持有殘疾證(經濟困難殘疾人家庭的學生是指父母一方或雙方持有殘疾人證)、家庭所在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農村低保家庭學生是指經民政部門認定,持有家庭農村低保證或縣級民政部門出具低保家庭證明的普通高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是指經民政部門認定,持有農村特困救助供養證或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特困救助供養證明的普通高中學生。

相關高中生每生每年補助2800元

通知規定,免學費標準按照冀價行費〔2015〕221號文件執行,免住宿費標準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及其價格主管部門批准的標準執行,免費提供教科書按照同校、同年級統一使用教科書實際購買金額執行。

為鼓勵和支持普通高中接受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學,財政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標準,落實免學費財政保障資金,根據普通高中接受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人數據實補助。免住宿費和免費提供教科書,分別按每生每年500元和300元落實財政補助資金。民辦學校學費標準高於補助的部分,學校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學生收取。

免學費財政補助資金,按照中央與我省6:4分擔比例,確定各級分擔比例。中央、省、市、縣(市、區)按照6:2:1:1分級負擔。其中,各市對省財政直管縣(市)分擔部分由省級承擔。免住宿費和免費提供教科書財政補助資金,按照冀教財〔2016〕35號文件,由我省各級財政解決落實。財政補助資金主要用於彌補學校因落實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收入減少,學校可統籌用於學生資助和事業發展支出。(記者 周潔)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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