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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規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

2016-11-23 12:17 來源: 農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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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進和規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近日,河南省國土資源廳、省委農辦等6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河南省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的指導意見》,要求嚴格規範確認宅基地使用權主體,落實“一戶一宅”的規定,按照不同歷史階段對超面積宅基地進行確權登記發證,妥善處理已有的土地登記成果。

《意見》指出宅基地使用權應該依法確認給本農民集體成員;非本農民集體的農民,因地質災害防治、新農村建設(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易地扶貧搬遷、移民安置等集中遷建,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相關規劃的前提下,經本農民集體大多數成員或村民代表同意並經有權機關批准異地建房的,可按規定確權登記發證。農村村民進城落戶的,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權應依法予以確權登記。

《意見》要求宅基地確權登記發證應嚴格落實“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法律規定;通過繼承房屋等其他合法形式取得農村宅基地的,可按規定登記發證。符合當地政府分戶建房規定而尚未分戶的農村居民,其現有的宅基地沒有超過分戶建房用地合計面積標準的,可按現有宅基地面積確定宅基地使用權。

在確權登記發證的過程中,河南省要求充分發揮村民組織作用,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中通過“村民自治”方式,妥善解決農民集體成員資格認定、使用宅基地年代、土地權屬認定、是否經過處理等歷史遺留問題。並嚴格規範宅基地登記發證行為,禁止搞虛假土地登記,禁止對違法用地未經依法處理就登記發證。對於借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非經法定徵收程序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産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證。(記者 張培奇 見習記者 范亞旭)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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