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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專局:關於“十三五”期間因公出國(境)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

2016-11-24 15:45 來源: 外專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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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也是通過結構性改革推進轉型升級的攻堅階段。因公出國(境)培訓工作(以下簡稱“出國(境)培訓”)是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習借鑒世界先進知識、技術和管理經驗,加快培養各類急需緊缺人才的有效手段。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因公臨時出國和出國(境)培訓新規定新要求,加強因公出國(境)培訓總體規劃和監督管理,推動出國(境)培訓工作創新發展,現就“十三五”時期出國(境)培訓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關於引進國外智力和出國(境)培訓工作系列重要講話和批示精神,緊密圍繞“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和“五位一體”總體佈局,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堅持“以我為主、為我所用、趨利避害、注重實效”方針,突出“高精尖缺”導向,落實《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等確定的各項任務,控制總量、優化結構,規範管理、提高質量,不斷提升出國(境)培訓針對性和實效性,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

基本原則:

戰略引領。以國家目標和戰略需求為導向,圍繞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一帶一路”等國家重大發展戰略和人才優先發展戰略,加強出國(境)培訓總體規劃。

質量優先。嚴格控制規模,按需設置培訓項目,擇優選派培訓對象,合理確定培訓機構,嚴格培訓過程管理,著力提高出國(境)培訓質量,注重培訓效果評價和成果轉化共享。

厲行節儉。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建立長效機制,強化預算約束,嚴格執行費用開支標準,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合作共贏。踐行“永做學習大國”,圍繞中國改革發展需要,開闢境外高層次優質教育培訓資源,不斷創新方式,深化交流合作,實現互利共贏、共同發展。

二、重點工作任務

(一)加強出國(境)培訓總體規劃。

各地區外國專家局、各部門出國(境)培訓歸口管理部門要緊密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確定的各項任務,以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和地方規劃為支撐,會同組織、人事、外事、財政等相關部門,加強出國(境)培訓總體規劃,堅持戰略引領,突出重點,控制規模,優化結構,明確目標任務,提高質量。

一是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圍繞國家重大發展戰略,堅持戰略和前沿導向,深入開展出國(境)培訓需求調研,聚焦制約本地區本部門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以中央和地方重大人才工程、國家重大項目建設、重大科技攻關項目、重點學科建設計劃等為重點,明確“十三五”時期出國(境)培訓的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切實加大對重點領域出國(境)培訓項目的支持,特別是事關發展全局的基礎研究和共性關鍵技術研究的培訓項目;突破新一代信息通信、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醫藥、智慧製造等領域核心技術的培訓項目;圍繞現代農業、城鎮化、環境治理、健康養老、公共服務等領域瓶頸制約問題的培訓項目;加快經濟結構深度調整、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培訓項目。

二是聚焦問題,注重實效。堅持問題導向,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工作實際,緊緊抓住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重點難點問題,從政策制定、技術突破、産業發展等各個層面,找準差距,明確培訓主題和培訓課程具體要求,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精準度和有效性。對於一些週期較長、需要連續支持的重點項目,可制定分步實施方案,依據輕重緩急,落實到年度計劃中,按照“統籌規劃、總體設計、分步實施、系統集成”的理念加以組織實施和管理,注重實施方案與年度計劃的相互銜接。

三是加強統籌,分類指導。對於具有普遍共性和高度相關性的出國(境)培訓項目,如職業教育、教學管理、高校國際化、醫院管理等項目,應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統籌規劃,建立規範的參訓人員選拔制度和成果示範推廣機制,選擇相對固定的層次高、信譽好的境外培訓機構。編制出國(境)培訓重點項目指南,進一步增加專業技術和中長期培訓項目比重,著力培養戰略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社科人才、企業家、高技能人才,培養一批講政治、懂專業、善管理、有國際視野的黨政人才。

各地區各部門應當在加強出國(境)培訓總體規劃的基礎上,深入開展需求調研,建立完善出國(境)培訓項目庫。按照國家財政預算管理的要求,項目庫的時間規劃週期為三年,實行滾動管理。要做好總體規劃、項目庫、年度計劃的銜接,申報年度計劃時要從對應年度的項目庫中遴選。每年需編制後三年的項目庫,擬定項目入庫標準和條件,每個項目有明確的組團單位、項目人數、天數、培訓主要內容和必要性、項目經費來源等內容。在第二年編制新一輪項目庫時,根據新的形勢任務和要求,可對已有的兩個年度項目庫進行調整,同時再追加一個規劃年度項目庫,形成新的三年項目庫。部分重點項目可以根據實際需要按年度連續或跨年度立項實施。

以出國(境)培訓項目庫建設為契機,逐步建立完善專家評審機制。各地區各部門應逐步建立出國(境)培訓項目專家評審制度,明確評審專家標準和評審要求,加強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等機構合作,儘快建成高層次、跨學科、跨領域、具有權威性和代表性、能夠積極參與培訓項目評審工作的專家隊伍。注重對專家庫進行“動態化”管理,有條件的地區或部門可實行專家庫資源共享。

(二)從嚴制定年度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

堅持“從嚴控制、為我所用、突出重點、少而精”原則,嚴控培訓規模,強化預算約束,突出量化分析,做好財政規劃和年度預算統籌安排,加強宏觀指導和上下溝通,進一步提升出國(境)培訓計劃的科學性。

一是科學確定培訓主題。培訓主題須與組團單位主要職能和業務範圍相符合,與擬前往國家或地區的優勢領域相符合。二是擇優選擇境外培訓機構。按照專業對口的原則選擇培訓特長與培訓主題相符合的培訓機構,精心設計培訓課程,並事先就生活接待及費用預算等事宜充分溝通協商。三是合理確定境外培訓時間和培訓地點。優先支持個人或小團組(5人以下)專業技術類項目和中長期(培訓時間90天及以上)培訓項目。根據實際需要從嚴確定境外培訓時間,周邊國家(地區)不少於10天,其他國家(地區)不少於14天。境外培訓的地點相對固定,原則上不超過兩個城市。不得擅自繞道其他國家或地區停留,嚴禁借“培訓”名義變相公款旅遊。四是擇優選派培訓對象。根據實際需要和厲行節約等要求,嚴格控制參團人員,團組人數一般不超過25人。參訓人員必須具有較高的政治覺悟和綜合素質,應是本行業或專業領域年富力強的業務骨幹,崗位職責和工作性質必須與培訓內容直接相關,參團人員年齡不超過55周歲且距退休不少於5年,確保業務對口,學以致用。

(三)加強出國(境)培訓過程管理和質量評估。

一是嚴格團組境外活動管理。出國(境)培訓團組實行團長負責制,團長負責整個團組在境外期間的政治、培訓、紀律和安全等各方面管理工作。團組應嚴格執行中央對外工作方針政策,嚴守外事紀律,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尊重當地風俗習慣,杜絕不文明行為。不得安排或接受公款宴請,不得參加高消費娛樂活動,嚴禁出入賭博、色情等場所。團組在境外期間須主動接受我駐所在國使領館的領導,接受國家外國專家局駐外代表處的監管。建立完善突發事件應急機制,發生重大或突發事件時應及時請示報告。嚴格執行批准的培訓日程,嚴禁安排與培訓無關的活動。參訓人員應遵守學習紀律,嚴格執行考勤和請銷假制度。組團單位應加強與團組及參訓人員的聯絡溝通,及時跟蹤掌握團組在外學習培訓的動態情況。二是強化境外監管和質量評估。出國(境)培訓團組和境外培訓機構須在線填寫培訓日誌、培訓質量雙向評估表,按要求做好培訓團組境外培訓活動的實時、動態監管,實現對項目單位培訓效果以及境外培訓機構培訓質量的客觀評價。各地區各部門可結合實際制訂培訓項目監管的辦法和制度。

三、保障落實措施

(一)加強政策指導,提升服務水平。各地區外國專家局、各部門出國(境)培訓歸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國家、地區發展戰略和中央關於因公臨時出國和出國(境)培訓的新要求、新精神深入學習,提升專業化水平,強化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提高宏觀指導能力。建立健全出國(境)培訓工作機制,將中央有關出國(境)培訓的指示精神、出國(境)培訓項目組織實施中各環節的具體要求等信息及時、有效傳達貫徹落實到下一級出國(境)培訓歸口管理部門,傳遞到基層組團單位,傳遞到參團人員,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新要求上來。創新服務方式,優化辦事流程,增強服務意識和履職盡責的主動性,編制出國(境)培訓工作實務手冊,推動“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強信息公開,便利政策傳遞和交流溝通。

(二)加強協同配合,強化監督管理。各級出國(境)培訓歸口管理部門,應與各級組織、人事、外事、財政、紀檢等相關部門加強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條件的地方或部門可建立出國培訓工作協調聯動機制,切實加強培訓項目全過程的監督管理。組團單位和相關部門按照“誰組團、誰負責”、“誰派出、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履行項目組織和實施過程的管理職責。加強與組團單位的溝通協調,充分發揮組團單位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對發現的違規違紀行為,將按照《關於對因公出國(境)培訓相關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的意見》嚴肅處理,強化責任追究。建立出國(境)培訓工作年度統計報告制度,組織開展重點項目實施情況總結評估。

(三)實施重點培訓項目,加強示範引導。國家外國專家局將與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共同推動實施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創新人才推進計劃、青年領軍人才境外研修計劃、軟體和集成電路人才培養計劃、高端裝備人才培養計劃、農業科研傑出人才等方面的重點培訓項目;與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落實政府間協議及中外人文交流合作機制相關培訓項目。

(四)完善信息化建設,提升行政效能。在進一步“優化工作流程、界定崗位職責、確定關鍵節點”基礎上,按照“整體構思、系統規劃、分步實施、功能互聯”的思路,進一步完善“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管理系統”。優化現有功能模塊,將可量化管理要素固化到管理系統中,規範審批流程,明確審批標準,減少自由裁量權。完善項目計劃審批工作方式,使年度項目計劃更具合理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建立出國(境)培訓項目網上洽談交流平臺,推動供需雙方提前溝通,在線對接。發揮信息系統在決策參考和數據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數據統計分析的及時性、多樣性和準確性。在對各單位項目計劃和執行、項目總結、成果、日常管理等方面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的基礎上,完善行政審批量化要素參考決策機制,逐步健全量化審批制度。

(五)開發境外優質教育培訓資源,促進合作共贏。抓好《境外培訓合作機構管理辦法》的落實,把管理重點從事前資格認可轉移到事中、事後監管上來,轉移到搭建合作平臺和提供公共服務上來。加強對境外培訓機構培訓質量的評估,完善準入和退出機制。引導境外培訓機構結合所在國(地區)優勢領域和機構專業特長,培育核心競爭力,逐步向專業化、高層次化發展。加強與國際組織、境外知名大學、科研院所、專業培訓機構的合作,探索建立境外培訓精品課程資源庫,開闢境外高層次培訓基地。利用洽談對接系統等多種形式,積極搭建培訓需求與資源信息交流平臺,使更多的境外優質教育培訓資源能夠與國內培訓需求精準對接。

(六)加強培訓成果總結、跟蹤和推廣,促進共享推廣。培訓成果是衡量出國(境)培訓項目成效的重要標準,是出國(境)培訓工作的生命線。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培訓成果工作,堅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趨利避害,主動吸收轉化培訓成果,積極共享推廣培訓成果,使出國(境)培訓項目發揮最大效益。“十三五”期間將進一步加強培訓成果發現、評價和共享體系建設,圍繞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兩個方面,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培訓成果評價標準,探索建立切實可行的項目績效評估系統,強化培訓成果與項目審批相挂鉤的激勵措施。各地區各部門要建立培訓成果工作長效機制,依據評估標準,培育和發現一批符合實際情況,成效顯著,效益突出,有示範推廣作用的培訓成果,以培訓成果促進出國(境)培訓工作健康發展。

各地區外國專家局、各部門出國(境)培訓歸口管理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的決策部署,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嚴以用權,嚴以律己,敢於擔當,真抓實幹,清正廉潔,以實際行動把中央決策部署和新政策新要求貫徹落實到因公出國(境)培訓各項工作中,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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