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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分析:大數據詳解企業稅負 衡量輕與重不能“以偏概全”

2016-11-25 19:0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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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25日電(記者 韓潔、鬱瓊源)企業稅負話題一直是輿論熱點,尤其近年來經濟下行壓力下,企業微觀經營效益普遍呈下滑趨勢,如何幫助企業降成本、減輕企業稅費負擔更受關注。

在國家大力度為企業降成本背景下,新華社記者25日採訪權威部門,從多個維度用大數據透視企業稅負變化。財稅專家也表示,因為不同稅種的計稅依據不一,稅率設定也不同,衡量企業稅負輕與重,不能片面看稅率高低,而應多維度綜合客觀衡量,包括將企業自身經營狀況和稅費減免情況等都納入考量。

維度一:我國企業銷售收入稅負率為4.7%

衡量企業稅負,可以從微觀稅負和國家宏觀稅負兩大維度觀察。

微觀稅負,簡單説就是企業自身繳納稅收的比重。企業稅負水平通常用“銷售收入稅負率”來衡量。企業銷售收入稅負率反映了企業繳納的稅款佔其生産經營成果的比重,符合我國稅制狀況。

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開展的全國70多萬戶企業的財務稅收調查資料測算,2015年納入調查範圍的企業銷售收入稅負率為4.7%。

分行業看,農林牧漁業企業稅負水平為1.9%;工業企業稅負水平為6.2%,其中製造業企業稅負水平為5.9%;建築業企業稅負水平為2.9%;批發和零售業企業稅負水平為1.9%;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企業稅負水平為3.0%。

維度二:我國企業主要稅種稅率全球中等水平

衡量企業稅負,還可用世界上多數國家普遍徵收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稅率來具體分析。記者從財政部了解到,全球範圍看,我國企業主要稅種稅率世界排名處於中間位置。

——我國增值稅稅率排名居世界中間水平。

近年來,我國一直維持17%增值稅標準稅率和13%的優惠稅率,營改增後又增設11%和6%兩檔低稅率。2015年,全球徵收增值稅國家的增值稅標準稅率基本介於1.5%和27%之間。根據國際有關專業機構統計的徵收增值稅的115個國家,增值稅標準稅率平均約為15.7%。我國與多個國家並列第56位,處於中間水平。歐盟國家的增值稅標準稅率平均約為21.6%,高於我國4.6個百分點。

——我國所得稅稅率與世界平均水平近似。

我國企業所得稅率為25%,對高新技術企業等優惠稅率為15%。2015年,徵收企業所得稅國家的所得稅標準稅率基本介於9%和55%之間。根據國際有關專業機構統計的徵收企業所得稅的126個國家,所得稅標準稅率平均約為23.7%,我國位居第63位。歐盟國家的所得稅標準稅率平均約為22.1%,OECD國家平均約為24.8%,我國所得稅稅率水平與歐盟和OECD國家近似。

近年來,我國實施了營改增試點等一系列結構性減稅措施,出臺實施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業發展、促進産業轉型升級和保障改善民生的稅收優惠政策。隨著上述政策的逐步實施,企業的稅收負擔將會進一步減輕。

維度三:我國宏觀稅負低於國際平均水平

如果更廣泛視野觀察,可以從國家宏觀稅負,即一國稅負水平的高低來衡量。目前,世界各國對計算宏觀稅負並沒有統一口徑,通常指一國政府收入佔GDP的比重。

記者從財政部了解,要科學衡量我國宏觀稅負,可以結合當前政府收入的構成情況,從大、中、小三個口徑來觀察。

——小口徑宏觀稅負,即只看稅收收入佔GDP比重,2012至2015年我國分別為18.6%、18.6%、18.5%和18.2%。數據顯示,近年來我國小口徑宏觀稅負比重略有下降,主要是受經濟下行、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PPI)下降及近年來實施一系列結構性減稅措施等因素影響,稅收增長放緩。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數據測算,2013年稅收收入佔GDP比重各國平均水平為23.3%,其中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分別為25.9%和20.4%。我國2015年小口徑宏觀稅負比世界平均水平低5.1個百分點,比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分別低7.7個和2.2個百分點。

——中口徑宏觀稅負,為稅收收入和社會保障繳款之和佔GDP比重。經合組織(OECD)按此口徑計算各國稅負水平,2012至2015年我國分別為23.3%、23.4%、23.5%和23.3%。數據顯示,我國中口徑比重保持穩定,主要是稅收比重小幅下降的同時,社保基金收入佔GDP比重年均提高約0.2個百分點。根據OECD數據測算,2014年OECD國家平均水平為35.3%,同期我國僅為23.5%,低11.8個百分點。

——大口徑宏觀稅負,為包括一般預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和社保基金收入的政府財政收入佔GDP比重(扣除重復計算部分)。

如果按IMF統計口徑測算,即不包含土地出讓收入,2012至2015年我國宏觀稅負分別為28.2%、28.6%、28.8%和29%,比重略有上升主要是非稅收入佔GDP比重有所提高。我國2015年的稅負水平比2013年各國平均水平38.4%低9.4個百分點,比發達國家平均水平42.8%低13.8個百分點,比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33.4%低4.4個百分點。

如果將土地出讓凈收益計入(不包含成本補償性費用)納入測算,2012至2015年我國大口徑宏觀稅負分別為29.3%、29.9%、30.2%、30%,也低於國際平均水平。

維度四:衡量稅負高低不能忽視減稅降費因素

權威人士表示,一些企業吐槽“稅感”重,應從稅收和繳費多角度綜合考量。而且衡量企業稅負的標準不能僅看相關稅種的法定稅率,更不能把各稅種的法定稅率累加起來作為宏觀稅負的衡量標準,應綜合考慮稅收政策調整和一系列減稅降負優惠措施,即以實際負擔率作為衡量企業稅負的標準。

以在國民經濟中舉足輕重的大企業集團為例,官方數據顯示,隨著多項優惠政策效果顯現,今年以來我國大企業稅收成本呈下降態勢,帶動實體經濟綜合成本穩中趨降,利潤水平呈現恢復性增長態勢。

國家稅務總局大企業稅收管理司司長繆慧頻介紹,今年前三季度,稅務總局管理服務的1062戶大型企業集團中,實體經濟企業營業成本呈下降態勢,每百元營業收入的成本為84.2元,同比減少0.18元。從結構上看,稅收、財務、運輸和用電等成本均出現一定程度下降,勞動力成本增速也有所放緩。

如重點企業集團中,實體經濟企業納稅總額2.3萬億元,佔營業收入的比重為3.7%,同比減少0.14個百分點,納稅人實際少繳656億元,實體經濟稅收負擔有所下降。稅負降低主要表現在國內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兩大稅種上。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指出,近年來,我國稅收減免力度不斷加大,企業的實際稅收負擔率正在逐步下降。減稅降負無疑是新一輪稅制改革的主基調,意味著未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將會在給企業降成本方面進一步發力,確保納稅人充分享受減稅改革紅利,有效地增強了市場活力。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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