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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12月1日起實行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

2016-11-29 08:27 來源: 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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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將在2016年12月1日與全國同步實施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改革。新登記模式實施後,登記流程及管理服務方式是否有簡化舉措?12月1日前已成立的個體工商戶是否需要換證?

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是指將由工商行政管理、稅務部門分別核發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改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一個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實現公民只需填寫“一張表”,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資料”即可辦理個體工商戶工商及稅務登記。稅務部門在個體工商戶辦理涉稅事宜時,確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相關信息,進行稅務管理,不再發放稅務登記證。

在登記流程方面,按照“保留必需、合併同類、優化簡化”的原則,整合優化申請、受理、審查、核準、發照、公示等程序,縮短登記審批時限;實行統一的登記條件、登記文書格式規範。在登記管理服務方式上,嚴格按照“兩證整合”個體工商戶登記業務流程辦理個體工行戶的開業登記、變更登記、登出登記。稅務部門將切實履行對申請人的告知義務,包括告知相關的涉稅事宜,及時提供涉稅諮詢和宣傳引導服務。

對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個體工商戶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或換照的,換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暫未取得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繼續有效。已領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且在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項的個體工商戶,其申請登出登記時,應提交稅務機關出具的《清稅證明》。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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