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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音像資料不得與教材捆綁銷售

2016-11-29 09:59 來源: 陜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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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釋,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聯合下發了《陜西省中小學教材價格管理辦法》,加強中小學教材價格管理,規範中小學教材價格管理行為,維護學生和出版、發行單位合法權益。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辦法》規定:制定或調整印張單價、封面價格和插頁單價應當進行價格、成本費用調查(監審),聽取學生家長、出版、印刷、發行單位和教育行政部門等有關方面的意見。價格主管部門進行價格、成本費用調查(監審)時,出版、印刷、發行及有關單位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所需的賬簿、文件以及其他相關資料。出版單位要本著經濟適用的原則,在確保教材質量的基礎上,合理選用教材正文用紙。要嚴格按照相關技術標準,合理設定教材版心、字號、行距,不得採取擴大頁邊距、字號和行距等方式,變相增加教材印張數量,提高教材價格。

與教材配套的音像資料按照成本單獨核定零售價格,供學生自願選擇。音像資料價格不得與配套的教材價格合併,不得與教材捆綁銷售。出版單位要做好明碼標價工作,在每學期開學前在本單位互聯網頁顯著位置,向社會公開教材價格情況,包括開本、印張數、零售價格等內容,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凡出現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提前或推遲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擅自製定屬於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範圍內教材價格的;其他價格違法行為,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進行處罰。 (記者 郭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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