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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國稅局幫助金融保險業用好政策降稅負

2016-11-30 12:19 來源: 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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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吃透政策才能更好享受改革紅利
省國稅局幫助金融保險業用好政策降稅負

全面營改增後,定興縣農村信用聯社股份有限公司5至9月份應納增值稅合計173.67萬元,與財務之前測算的營業稅296.95萬元相比,減稅123.28萬元。聯社經理感慨:“稅負降得情理之中,意料之外。”

據各地反饋情況看,農村信用社、其他小額貸款公司等沒有設立分支機構的金融試點企業,因為選擇按簡易方式核算、免稅等因素,大部分減稅較為明顯。

所謂簡易徵收,是指企業放棄抵扣進項稅額,在國稅機關備案後,按照3%徵收率計算納稅。平山縣農村信用社財務負責人王雅薇一開始也對政策“吃不準”。考慮到企業目前能取得的專用發票很少,如果選擇按一般納稅人6%的稅率來算,稅負很可能不降反增。縣國稅局建議企業可考慮選擇簡易徵收,這樣一來,稅率由營業稅5%下降為簡易徵收率3%,並且財務核算和業務管理都比較方便。權衡利弊後,該公司選擇了簡易辦法徵收。“7至9月份,我們信用社總收入3806萬元,實現增值稅391.06萬元。如果按營業稅來算,應納稅662.87萬元,減稅230多萬元。”王雅薇深有感悟:“只有吃透政策,才能享受到改革紅利。”

不只是王雅薇,很多選擇按一般納稅人核算的金融保險業,同樣嘗到了“吃透政策”的好處。

魏縣遠洋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主營小額貸款業務,從5月1日起納入營改增範圍並認定一般納稅人起,稅率從營業稅率5%變為增值稅率6%。雖然表面看提高了1%,但增值稅是價外徵收,而營業稅是價內徵收。6%的增值稅率按營業稅口徑返算,相當於5.66%,名義稅率僅增加0.66個百分點,再加上進項抵扣等,實際稅負“明升暗降”。“稅負一直是我對營改增試點改革的關注點。僅僅6個月,我的貸款公司就比以前少繳5萬元左右的稅款。只有弄懂政策,才能看懂改革,才能用好政策。”董事長呂學哲説:“在這方面,國稅部門的政策輔導可幫了大忙。”

省國稅局營改增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相對其他試點行業,金融保險業業務特殊,情況更加複雜。比如,幾大銀行和保險公司一般都採用總機構匯總核算納稅,再向各市的分行、分公司及經營網點分配稅款。另外,金融保險業可抵扣項目有限。如果企業在經營運營、財務管理方面不注意,就可能稀釋改革紅利。

針對這種情況,省國稅局把金融保險業作為長期關注重點。他們在金融保險業領域,選擇了若干個不同類型的企業作為樣本,統一製作監控模板、統一數據口徑、統一分析模型,同時要求各市國稅部門密切監控金融保險業稅負變動情況,及時上報有關數據,做好綜合分析。對稅負變動異常的樣本企業,要求所在地國稅部門組成專家團會同企業財務部門對經營情況、稅負情況開展解剖分析,進而安排有針對性的輔導服務。

紫金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中心支公司是一家中等規模的保險企業。營改增之初,邢臺市國稅局就把其作為監測重點。6月份申報期,企業稅負出現上升現象。監測到這一情況後,專家團重點對該公司進項稅額構成做了分析,發現企業支出的租賃費、高速公路通行費等未抵扣。專家團幫助企業建立了《進項臺賬》,詳細列明企業可抵扣的項目、種類、政策要求、注意事項等,便於企業對照充分抵扣。在國稅部門的輔導幫助下,7月份申報期,企業稅負開始下降。到11月份,應納增值稅額為159.73萬元,對應測算的原營業稅稅制下累計應納營業稅額206.76萬元,累計減稅47.03萬元。

目前看,我省仍有少數金融保險業試點企業出現稅負下降不明顯甚至不降反增的現象。出現這個問題的主要原因,一是一些試點企業長期形成的思維定式、運營定式和業務習慣短時間難以改變,比如不重視進項抵扣、對可以抵扣的界限掌握不清、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意識不強等,造成抵扣不充分。二是目前增值稅鏈條尚不盡完整,比如上遊企業無法提供或不願意提供進項發票,甚至少數企業“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就要提價”,侵蝕了減稅空間。

省國稅局營改增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對第一種問題,各地國稅機關正在加大對試點企業的政策輔導和解讀服務,幫助企業充分抵扣。對第二種問題,國稅部門正在開展發票清查和行業稅收清理,規範上遊企業稅收管理,打擊“借票加價”、不按規定開具發票等行為,幫助試點企業能順利獲得進項發票,順利抵扣。同時,為使金融保險業都能充分享受改革紅利,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針對金融保險業陸續出臺了一系列保障政策。比如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金融企業同業資金往來利息收入免稅”,這對金融企業來説是重大利好。隨著改革逐步深入,越來越多的包括金融保險行業在內的四大行業試點企業,會充分享受到改革紅利,最終實現“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降不增”的改革目標。(李建立)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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