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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按時終止“替代國”價格條款是中國應享的權利

2016-11-30 21:2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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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30日電(記者 于佳欣)中國世貿組織研究會副會長薛榮久30日表示,美歐應如期履行中國入世議定書第15條,按時終止“替代國”價格條款,這是中國應享的權利,也是WTO成員應盡的義務。

薛榮久是在中國記協當日舉辦的主題為“中國恪守世貿規則”的新聞茶座上表達這一觀點的。

根據《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第15條規定,世貿組織成員應于2016年12月11日終止對華反傾銷的“替代國”做法。所謂“替代國”做法,即在反傾銷調查中,傾銷幅度的確定可以不以中國商品的實際成本數據為依據,而是選擇一個市場經濟第三國的同類相似商品價格作為依據。在實際談判中,美歐拒絕履行這一條款。

薛榮久指出,根據中國入世議定書第15條款,“替代國”條款應在中國加入世貿組織15年後無條件終止。這對中國是理所應當享受的權利,對世貿組織成員是應盡的義務。

他認為,不按期終止該條款就是違規,中國有權向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提起訴訟,採取相應的維權反制措施。但這將不利於雙邊經貿關係,應儘量避免。希望美歐能按時、主動、徹底地履行承諾,終止這一條款。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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