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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養老服務促進條例2017年起實施

2016-12-01 12:20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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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養老服務促進條例明年起實施

●縣級以上政府本級福彩公益金50%以上應用於養老服務

●參與養老事業可享受稅費減免,水電氣熱優惠

寧夏已進入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階段,如何加快養老服務業的發展,滿足不斷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11月30日,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寧夏回族自治區養老服務促進條例》或將給出明確方向。《條例》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

《條例》規定,養老服務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統籌發展、保障基礎、適度普惠的原則,推進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養老服務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應當將養老服務事業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經費保障機制。

在養老規劃與建設方面,《條例》規定,未來我區新建城區和居住(小)區應該按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並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小)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者現有設施不能滿足老年人需要的,應當增建或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建設養老服務設施,縣、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依託行政村、較大自然村,建設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農村幸福院、農村互助養老院等農村老年人服務設施。(記者 尚陵彬)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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