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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美不應以“市場經濟地位”為名推卸應有國際義務

2016-12-02 20:4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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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2日電(記者 于佳欣)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2日表示,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與履行中國加入議定書第15條義務、棄用“替代國”做法是兩個問題,不可混為一談。美方不應繼續以“市場經濟地位”為名推卸本應承擔的國際義務。

美國商務部長普利茲克于11月23日在第27屆JCCT(中美商貿聯委會)記者會上表示,“向中國賦予市場經濟地位的時機仍不成熟”。對此,沈丹陽在商務部當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作出回應。

根據《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第15條規定,世貿組織成員應于2016年12月11日終止對華反傾銷的“替代國”做法。此後,世貿組織成員在對中國産品發起反傾銷調查時,必須按照世貿組織通行規則,以中國企業的價格和成本為基礎確定傾銷幅度。

沈丹陽表示,這是中國作為世貿組織成員應該享有的權利,也是其他所有世貿組織成員必須履行的義務。這與中國是否滿足美國國內法關於市場經濟國家的判斷標準沒有關係。

他指出,中方已向美方多次就此問題重申了相關立場,美方應該非常清楚兩者之間的區別。中方呼籲美方如期、全面、徹底履行第15條義務,推動中美經貿關係的順利發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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