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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全面規範供用電服務收費標準

2016-12-03 13:44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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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物價局出臺《關於規範供用電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新的收費標準從12月1日開始實行。

相比之前出臺的《福建省供用電服務收費管理試行辦法》,本次供電服務收費政策調整主要有四點變化:一是擴展零散低壓新裝用戶工料費定價對象,從原來只對居民用戶實行定價收費擴展至非居民用戶,實行由供電企業統一收取工料費、統一建設運維,建設範圍從公共電源接入點至表箱的所有供配電設施,收費標準為:單相300元/戶,三相直接式1980元/戶,三相間接式2830元/戶。二是保留遷移用電地址工料費、移動表位工料費、電能表檢定費3項收費項目及標準。三是取消初勘費、用戶變更用電性質或變更戶名手續費、接電前檢查復查費3項收費項目。四是線路及變壓器代維護費、變壓器出租費、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費、電能表賠償費4項市場競爭充分的供用電服務收費項目,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記者 潘園園 通訊員 林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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