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新增11件實體性法規 湖北地方立法全面推進

2016-12-04 09:58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武漢12月4日電(記者 梁建強)隨著《咸寧市古民居保護條例》《宜昌市城區重點綠地保護條例》等11件實體性法規得到湖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正式批准,湖北新賦予地方立法權的12個市州已有實體性法規12件。這也標誌著湖北設區的市、自治州行使地方立法權工作全面展開。

記者了解到,2015年7月30日,湖北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確定設區的市和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時間的決定》以及湖北省立法條例修改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湖北12個設區的市和自治州被賦予地方立法權。

目前,連同今年9月獲批准的《黃石市工業遺産保護條例》及近期11件實體性法規獲批准,湖北新賦予地方立法權的12個市州已有實體性法規12件。其中包括《咸寧市古民居保護條例》《襄陽城墻保護條例》等歷史文化保護類3件,《荊門市城市管理條例》《鄂州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條例》等城鄉建設與管理類法規3件以及《十堰市中心城區山體保護條例》《黃岡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護條例》等環境保護類法規6件。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