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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立貧困村退出指標體系

2016-12-04 13:19 來源: 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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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記者從江西省扶貧和移民辦公室獲悉,為了進一步規範全省貧困村退出標準,我省建立了貧困村退出指標體系。其中,貧困發生率低於2%為剛性指標,不達標不得退出。

貧困村退出指標體系從貧困發生率、交通、飲水、住房、用電、通訊、環境建設、公共服務設施等8個方面進行了明確,實現了貧困村退出評價指標的體系化、數量化,增強可操作性。具體16項指標包括:25戶(含25戶)以上自然村有3.5米以上(含3.5米)寬度的通村委會硬化道路、75%以上農戶入戶路硬化;100%農戶飲水安全(有水質、水量達標的自來水、家用井水或山泉水);100%農戶住房安全、無人居住危房拆除率100%;100%農戶通生活用電、村委會所在地通動力電;村委會所在地通寬帶網絡、100%農戶能收看電視節目;65%以上農戶享有水衝式衛生廁所、25戶(含25戶)以上自然村排水溝渠基本健全(正常年份的降雨期無內澇現象,平時無污水橫流現象)、25戶(含25戶)以上自然村有保潔員、25戶(含25戶)以上自然村有垃圾集中收集點;貧困村有衛生室、貧困村有農村綜合服務平臺或綜合文化活動室(中心)等。(記者 鄭穎)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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