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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府出臺“新經濟十六條”

2016-12-05 08:47 來源: 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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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經湖北省委、湖北省政府主要領導簽批,湖北省政府出臺《關於加快發展新經濟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大力推動我省經濟轉型升級,釋放新經濟發展活力。

新經濟主要是指以新技術、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為核心的産業經濟,是全球發展競爭的重要焦點,也是後發趕超和先發引領的重要支撐。《意見》圍繞營造寬鬆包容發展環境、健全人才集聚流動機制、完善財政金融支撐體系、支持創新創業平臺建設,出臺了16條具體細則。《意見》提出,營造寬鬆包容發展環境,要實現公平開放的市場準入、提升快捷響應服務能力、探索建立審慎監管制度、強化公共數據資源共享。針對新技術、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不急於作規劃和頂層設計,不急於實行負面清單管理。推進新經濟領域“證照分離”改革,取消不必要的行業門檻限制。

在健全人才集聚流動機制方面,《意見》提出,引進培育高端人才、培養專業人才、完善人才服務與保障機制,推進人才評價機制。對省級認定的産業領軍人才直接給予50萬元至200萬元的獎勵補貼。

《意見》提出,大力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建立融資風險補償機制,完善創業投資政府引導機制。支持社會資本參股政府設立的各類引導基金設立天使基金,強化對科技創新成果在種子期、初創期的投入。《意見》要求,推進“雙創”改革試驗,打造産學研用緊密合作的創新平臺,支持産業發展載體建設。按照“基地+孵化器+基金+聯盟”的推進模式,培育一批新經濟領域發展示範園區,壯大新經濟發展主陣地。(記者 雷闖)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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