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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局:防雷監管標準體系建設工作方案出臺

2016-12-05 12:51 來源: 氣象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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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中國氣象局出臺《防雷監管標準體系建設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加快構建面向市場、科學合理的防雷監管標準體系,為防雷監管工作提供基礎性、支撐性標準依據,全面提升氣象部門防雷監管工作水平。

《方案》指出,一要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圍繞國務院防雷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厘清氣象部門防雷監管事權,明確防雷監管標準體系建設的目標與要求,重點突出對防雷市場開展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支撐,結合實際工作需求,統籌規劃防雷監管標準體系建設。二要依法履職,公正監管。防雷監管標準體系建設工作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契合氣象部門依法履職的要求,堅持將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貫徹于防雷監管標準體系建設始終。三要急用先立,分工合作。按照輕重緩急依序開展標準的制定和修訂工作。對急需的基礎性、支撐性標準的制定和修訂工作,開闢綠色通道,優先立項。集中上海、浙江、安徽、廣東、重慶等具有一定防雷監管工作經驗和基礎的省(直轄市)氣象局的資源和力量,吸收防雷減災體制改革試點成果和經驗,合理分工共同完成監管標準體系建設。

《方案》提出,防雷監管標準體系建設在防雷監管技術支撐、防雷事中事後監管兩個方面重點開展基礎性、支撐性標準建設,填補空白。同時,按照防雷減災體制改革工作進展,對現行防雷監管標準進行修訂。在防雷監管技術支撐方面,制定《雷電災害風險區劃技術規範》《防雷裝置檢測機構質量體系建設規範》;在防雷事中事後監管方面,制定《防雷服務市場監督檢查規範》《防雷裝置檢測單位年度報告編制規範》《電涌保護器(SPD)産品質量監督抽查規範》《防雷安全檢查規程》,修訂《防雷安全管理規範》《防雷裝置檢測質量考核通則》。

《方案》對實施進度進行了細化,並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制度配套,加強各方協作。(記者 張明祿)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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