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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明年起符合條件企業可申請財政扶持

2016-12-06 10:02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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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億!真金白銀推動珠三角與粵東西北産業共建
明年起符合條件企業可申請財政扶持

近日,《廣東省財政廳關於支持珠三角與粵東西北産業共建的財政扶持政策》(以下簡稱“《産業共建財政扶持政策》”)正式印發,政策實施年限為2017—2020年。換言之,下月起,我省有關企業即可享受真金白銀的産業共建財政扶持。

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省委、省政府區域協調發展和創新驅動發展決策部署,省財政廳將統籌安排210億元用於鼓勵有技術含量的珠三角地區企業優先在省內梯度轉移,擬通過政府推動和市場驅動的共同作用,調動地方政府和企業積極性,推動珠三角與粵東西北産業共建。

兩項獎補+兩地共享利益

據悉,此次産業共建財政資金將從兩個方面對利益各方進行扶持。一方面,對省內産業共建給予普惠性獎補和疊加性獎補,另一方面,實行産業共建項目經濟利益雙方政府共享,從而強化産業跨區域對接和産業協同發展。

其中,支持産業共建部分,設普惠性獎補和疊加性獎補。普惠性獎補是引導珠三角企業的加工製造環節,增資擴産、轉型升級項目,以及加工貿易企業、配套企業等向粵東西北梯度轉移,並給予財政資金獎補。

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普惠性獎補方式為,在參照國家中西部所得稅優惠政策(對鼓勵類産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基礎上再加大力度,從企業入園投産當年度起,即按企業對園區所在地財政貢獻情況連獎5年,企業對園區所在地財政貢獻量以企業當年實際繳納入庫的企業所得稅及增值稅總額為參考。其中,入園第1—3年獎補力度參考西部地區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為該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10%,即企業所得稅的40%,增值稅予以同比獎補;第4—5年減按20%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獎補力度為該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5%,即企業所得稅的20%,增值稅予以同比獎補。

疊加性獎補是針對引導珠三角地區的技術含量較高、具備較強創新能力的優質項目與粵東西北産業共建。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稱,如珠三角大型骨幹企業、國內外500強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企業研發機構以及創新創業平臺等,連同相關企業及項目一併轉移的,在普惠性獎補基礎上,我省將按照固定資産投資額一定比例再給予一次性疊加獎勵。

為提高地方政府積極性,此番《産業共建財政扶持政策》還支持利益共享。

按照《産業共建財政扶持政策》,我省將對珠三角與粵東西北地區2016—2018年間的産業共建項目,産業共建的國內生産總值、工業增加值、單位生産總值能耗、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按照一定比例在産業共建雙方地市之間進行劃分統計。同時,産業共建項目産生的稅收收入市縣分成部分,由産業共建雙方市縣按一定比例分成,並適當向粵東西北地區傾斜。

單個項目也可同時享受産業共建及利益共享扶持政策。

三大關鍵點調動積極性

如何調動各方積極性?《産業共建財政扶持政策》突出了共建共享、政府引導、獎補重點三大關鍵點。

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産業共建財政扶持政策》明確,要讓轉出企業將項目轉移到粵東西北地區所得經濟利益不低於轉移到我國中西部地區,以此調動轉出企業的積極性。其次,在調動轉出地政府積極性方面,則明確了強化珠三角和粵東西北合作共建産業園區和項目建設,要積極推動同一産業、同一企業在珠三角和粵東西北跨區域佈局發展,轉出地和承接地政府通過協議方式共享項目實現的經濟效益,兼顧各方利益,以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

政府有形的手是宏觀調控不可或缺的手段。按照《産業共建財政扶持政策》,參考國家出臺的中西部産業優惠政策,通過對珠三角轉移企業給予普惠性獎補以及對技術含量較高、具備較強創新能力的優質項目予以一次性疊加獎補,降低企業稅費負擔,以促進形成粵東西北地區政策洼地,鼓勵企業和産業優先在省內轉移。

按照市場驅動原則,《産業共建財政扶持政策》一方面擴大了普惠性獎補範圍,明確珠三角加工製造環節、勞動密集型及加工貿易企業、製造業配套企業等滿足一定條件的,轉移到粵東西北即可享受事後獎補,體現政策普惠性。另一方面,突出創新驅動及規模、品牌效應,重點吸引珠三角大型骨幹企業、國內外500強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以及企業研發機構等實現同步全部或部分轉移,滿足一定條件的在普惠性獎補基礎上給予疊加獎勵,突出珠三角産業的高水平轉移,增強粵東西北地區創新能力。

“這是突出獎補重點,通過增強政策疊加效應,吸引企業落地。”上述負責人説。

目標1

引導珠三角相關企業

(項目)向粵東西北轉移

具體目標是,爭取到2018年,累計推動珠三角地區1600個項目轉移落戶粵東西北地區,省産業轉移工業園(以下簡稱“省産業園”)完成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達到3000億元,佔粵東西北地區工業經濟比重達到35%以上。到2020年,省産業園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達到4400億元,佔粵東西北地區工業經濟比重達到40%以上。

目標2

引導産業鏈跨區域對接融合

在遵循經濟規律的前提下,堅持政府引導、市場導向、企業主體,充分調動政府和企業兩方積極性,鼓勵珠三角企業將生産環節外移,推動珠三角與粵東西北協調聯動、融合發展。同時,推動新引進項目與當地原有産業聯動發展,激發原有産業發展潛力,把産業共建引向深入,實現高水平轉移。

目標3

引導構建粵東西北創新型經濟體系框架

通過此番産業共建,要進一步增強粵東西北地區創新能力,建成引領産業向中高端發展的重要聚集區。爭取到2018年,粵東西北地區主要創新指標實現較快增長,地區R&D經費投入佔地區GDP比重達1.4%;到2020年,地區R&D經費投入佔地區GDP比重達1.5%。

熱點解答

一、什麼企業可以申請産業共建扶持資金?

(一)適用地區

珠三角地區,指廣州、珠海、深圳、佛山、東莞、中山。粵東西北地區,指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門、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雲浮。

(二)適用省産業園

指經省批准設立的省産業轉移工業園及享受省産業轉移政策的園區(含依託園區帶動産業集聚發展的項目)。

(三)適用企業及項目

珠三角地區符合省産業園環保政策、有利於産業轉型升級、有技術含量的企業或項目向粵東西北地區轉移,已完成或部分完成固定資産投資,相關經濟數據納入相應省産業園統計。其中,企業投資項目不得屬於《廣東省主體功能區産業發展指導目錄》《廣東省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禁止發展、限制發展的項目,外商投資企業還應符合《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的要求。産業轉移重點類型為珠三角地區大型骨幹企業和特色優勢企業的加工製造環節,大型骨幹企業和特色優勢企業增資擴産、轉型升級項目,主導産業的配套企業,擁有較穩定國際市場份額的勞動密集型加工貿易企業,規模以上生産性服務業企業等。

二、當你成為準産業共建獎補對象後,扶持資金怎麼拿?

産業共建獎補實施普惠性事後財政獎補和一次性疊加財政獎補相結合,引導有技術含量的珠三角企業優先在省內梯度轉移,支持珠三角與粵東西北地區産業對接共建。享受獎補政策的項目應符合適用範圍,並在2018年前動工建設或2020年前建成投産的企業或項目。

(一)普惠性獎補

實施獎補年的下一年度起,每年度由省級與粵東西北地區財政按照1:1比例安排預算資金,對2016-2018年期間珠三角地區符合産業轉移園環保政策、有利於産業轉型升級、有技術含量的企業向粵東西北地區轉移進行事後獎補。

1.獎補對象

(1)珠三角地區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整體轉移進入粵東西北省産業園進行技術改造、轉型升級。

(2)珠三角地區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在粵東西北省産業園設立的分廠或獨立核算生産線等增資擴産項目。

(3)珠三角地區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把總部留在珠三角地區,將生産製造環節轉移到粵東西北省産業園。

(4)珠三角地區整體轉移進入粵東西北省産業園的擁有較穩定國際市場份額的規模以上加工貿易企業,或對擴大園區當地就業容量有較大貢獻的規模以上勞動密集型企業。

(5)依託珠三角地區主導産業,通過延伸産業鏈或隨珠三角主導企業一併轉移到粵東西北省産業園發展的規模以上配套企業。

(6)隨製造業轉移進入粵東西北地區配套完善的技術研發、檢測計量、工業設計、信息服務、現代金融、現代物流等生産性服務業企業。

具體企業條件目錄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會同省商務廳等部門另行制訂頒布。

2.獎補標準

獎補資金按照産業共建(含轉移)企業投産當年起連續5年,對園區所在地財政貢獻量的一定比例計算。具體核算標準如下:

企業入園投産起第1—3年,單家企業獎補金額=該企業當年度財政貢獻量(參考企業當年實際繳納入庫的企業所得稅額+增值稅額)×40%。

企業入園投産起第4—5年,單家企業獎補金額=該企業當年度財政貢獻量(參考企業當年實際繳納入庫的企業所得稅額+增值稅額)×20%。

企業所得稅與增值稅額以省級稅務機關認定的具體企業數據為準。獎補資金于下一年度核算兌付。

(二)疊加性獎補

對符合下列情形的企業或項目,由省財政預算安排資金,按規定標准予以疊加獎勵,如已享受普惠性獎補,可在享受普惠性獎補的基礎上予以疊加獎勵。2013年實施省産業園擴能增效政策以來轉移的企業或項目如符合下列情形,一併納入獎補範圍。

1.大型骨幹企業、世界500強企業、中國500強企業、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中國製造業企業500強(含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的企業)在粵東西北省産業園投資(控股)製造業企業,按企業或項目在園區內實際新增的固定資産投資額不超過30%比例按年度予以獎勵。每家累計最高不超過1億元。

2.隨同企業總部或生産性環節一起轉移進入粵東西北地區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機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視其規模及研發能力按每家一次性獎勵300萬元至1000萬元;屬於分支機構的,視其規模及研發能力按每家一次性獎勵100萬元至300萬元。

3.轉移進入粵東西北地區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每家一次性獎勵300萬元;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每家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4.省級孵化器、新型研發機構、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平臺整體轉移進入粵東西北地區或者在粵東西北地區設立分支機構的,按企業在粵東西北地區實際新增的固定資産投資額不超過30%比例按年度予以獎勵,每家累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具體企業條件目錄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會同省科技廳等有關部門另行制訂頒布。

同時符合以上不同標準獎補措施的,按獎補標準最高的執行。獎補資金于企業符合獎補條件的下一年度的上半年予以核算兌付。獎補資金可供企業用於支付標準廠房建設及租金。(記者 黃穎川 實習生 吳雨倫)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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