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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用“紅榜”和“黑名單”倒逼加強農産品質量安全

2016-12-06 18:4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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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合肥12月6日電(記者 姜剛)記者6日從安徽省農委獲悉,該委5日發佈關於加強農産品質量安全監管的新政策,提出將實施“紅榜”和“黑名單”制度,建立農産品質量安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消費安全。

安徽省農委農産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處長劉強介紹説,根據近日印發的《安徽省農業委員會農産品質量安全“紅榜”和“黑名單”制度(試行)》,各級農業部門有計劃地開展農産品質量安全“紅榜”發佈和“黑名單”備案工作,重點對進入農産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平臺生産經營主體、投入品生産企業開展評價工作。具體為:農産品生産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産品收購貯運企業;畜禽養殖和屠宰企業;農業投入品生産經營企業。

已于印發之日起試行的該制度規定,“紅榜”執行標準為新獲得省級以上的政府質量獎、名牌産品、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等榮譽的食用農産品生産單位;新獲得無公害農産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的食用農産品生産單位等;“黑名單”執行標準為在主管部門質量例行監測或監督抽查中拒絕接受檢查的食用農産品生産單位;檢查發現不合格産品或違法違規行為後,無正當理由拒絕整改或在整改後經再次復查仍不合格的食用農産品生産單位等。

記者採訪了解到,“紅榜”期限為一年,期限屆滿時自然解除。列入“紅榜”的企業,有效期內因嚴重失信行為被取消“紅榜”資格的,兩年內不得被評為“紅榜”企業。

“黑名單”期限為一年,期限屆滿之日前20日內,由所在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其進行現場檢查並確認當事人對違規行為整改到位的,以書面形式報市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經核實後報省農委質監處。省農委質監處審核後認為整改到位,報委領導審批同意後,將其從“黑名單”中移除。若整改不到位的繼續納入“黑名單”,延長期限1年。

此外,安徽省還明確要求,“紅榜”和“黑名單”管理與省、市農業主管部門的農業扶持項目挂鉤。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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