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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重新核發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6-12-07 14:31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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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關於重新核發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行政事業性
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6]2492號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財政廳(局):

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有關要求,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了《關於重新發佈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6]115號),明確了中央管理的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為進一步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管理,現將重新審核後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你會所屬中華骨髓庫在對國(境)外骨髓庫或醫療機構提供正式檢索、血樣高分辨檢測、血樣採集檢測、造血幹細胞採集移植服務時,收取造血幹細胞配型費的收費標準,由你會按照國際對等原則制定,並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二、收費單位應嚴格按照上報的收費標準收費,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或加收其他任何費用,並按規定實行收費公示,自覺接受價格、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本通知自發佈之日起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核定中華骨髓庫造血幹細胞配型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1245號),以及其他與本通知不符的規定同時廢止。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  政  部
2016年11月28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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