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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擬推出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

2016-12-07 23:4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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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7日電(記者 安蓓)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7日對《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修訂稿公開徵求意見,將鼓勵類有股比要求的條目以及限制類、禁止類整合為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即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統一列明限制性措施。

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日前會同有關部門對2015年版《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進行了修訂,形成《目錄》修訂稿。此次修訂擬在去年大幅度開放的基礎上,將2015年版《目錄》中的93條限制性措施減少到62條。

根據修訂稿,服務業擬重點放開公路旅客運輸、外輪理貨、資信調查與評級服務等領域,製造業擬重點放開軌道交通設備、汽車電子和新能源汽車電池、摩托車、食用油脂、玉米深加工、燃料乙醇等生産製造領域準入限制,採礦業擬重點放開非常規油氣、貴金屬、鋰礦等領域外資準入限制。

對於原限制類中的大型主題公園建設、經營,小電網範圍內單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電站、單機容量10萬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抽汽兩用機組熱電聯産電站的建設、經營,原禁止類中的列入《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條例》和《中國稀有瀕危保護植物名錄》的中藥材加工,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大電網範圍內單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電站、單機容量20萬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抽汽兩用熱電聯産電站的建設、經營,軍事、警察、政治和黨校等特殊領域教育機構,高爾夫球場、別墅建設,危害軍事設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項目,博彩業(含賭博類跑馬場),色情業等11條措施,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管理,《目錄》修訂稿不再列示。

此次修訂保持鼓勵類政策穩定,繼續鼓勵外資投向現代農業、先進製造、高新技術、節能環保、現代服務業等領域,鼓勵傳統産業轉型升級,促進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使用。

《目錄》自1995年首次頒布以來,根據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需要,已修訂6次。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傅義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