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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河長制”長效治水

2016-12-10 10:32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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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江西省在保護水生態環境方面,進行了一系列探索。目前,江西省已按照區域與流域相結合的形式,建立起省、市、縣、鄉、村五級河長制組織體系,由省委書記擔任省級總河長,省長擔任省級副總河長,省級黨政四套班子的相關7位省領導分別擔任“五河一湖一江”省級河長。此外,還明確了市級河長88人,縣級河長822人,鄉(鎮)級河長2422人、村級河長13916人。

江西的“河長制”工作,以“保護優先、綠色發展”為立足點和落腳點,堅決不走“先污染、後治理”之路,在保住達標水質不惡化的同時,在保護中發展經濟,在推進發展過程中走出一條經濟發展和生態文明水平提高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該省確立了“河長主治、源頭重治、系統共治、工程整治、依法嚴治、群防群治”的工作方法,明確各級河長是河流治理的責任主體,堅持以源頭治理為核心,大力推進重大治水工程,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構建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全社會參與的治水模式,努力實現河湖水域不萎縮、功能不衰減、生態不惡化,逐步實現河暢、水清、岸綠、景美。

為使河長制落到實處,江西還以“考核問責”為緊箍咒,出臺《江西省“河長制”工作考核辦法(試行)》,規定各級政府每年接受考核,考評結果納入市縣科學發展綜合考核評價體系,納入生態補償機制,並抄送組織、人事、綜治等有關部門;河長制工作責任追究納入《江西省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對違規越線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員將進行責任追究。

目前,江西省“河長制”工作成效初顯。環保部門完成了覆蓋到縣的交界斷面水質監測網絡建設,實現每月一測,為市縣考核提供了量化依據;啟動了全省河湖管理地理信息系統平臺建設工作,各市、縣也基本建立了河長制即時通信平臺;啟動了“五河一湖一江”流域綜合治理方案的編制工作,主要涵蓋水資源保護、水生態修復、水污染防治等內容,按“一河一策”分年度、有步驟地推進落實。江西省政府主要領導還親自部署,在全省範圍內集中統一實施了以“清潔河流水質、清除河道違建、清理違法行為”為重點的“清河行動”。(記者 胡曉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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