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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快件箱運營服務,福建省有了標準

2016-12-10 10:47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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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電子商務的飛速發展,接收快遞成了市民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省郵政管理局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10月底,僅福州市區日均投遞量已達2.19萬件。但安全管理、配套設施、政策法規不健全等因素,始終制約著快遞的末端配送“最後100米”服務質量的提升。

為此,我省商務部門、郵政管理部門、質監部門在總結福州推進全國電商快遞協同發展試點城市工程中,通過大力推廣“人工+智慧”(在社區設立人工快遞公共投遞配送接收站+智慧快件箱接收快件)模式有效解決快件“最後100米”進社區、進校園、進辦公區難的問題。截至今年10月底,我省共布設智慧快件箱4763組、格口數273552個,速遞易、蘇寧雲櫃、豐巢、富友、騰雲寶、易棧等第三方運營機構也紛紛在我省佈局。

但長期以來,由於郵政行業沒有制定相關標準,快遞企業、快遞員及智慧快件箱的運營企業便沒有行業規範可供遵循,導致行業亂象叢生,不少收件人無法暢快地享受便捷服務。

福州市民王女士是上班族,家住鼓樓區。由於小區物業管理較為嚴格,快遞員被禁止進入住宿樓層,工作時間又無法接收快遞,讓身為網購達人的她十分不便。然而,小區門口立起“速遞易”智慧快件箱後,王女士並沒告別煩惱。

“有時家裏明明有人在,快遞員還是不由分説就把快遞塞進‘鳥箱’;有時快遞員只是發來短信通知,沒有及時注意到,被‘鳥箱’運營商收了超時滯留費。”王女士説。

規範諸方行為

不過,從現在起,再有這些不規範的行為,快遞公司將有可能因侵犯消費者權益而受到處罰。記者從省郵政管理局了解到,福建省地方標準《智慧快件箱運營服務規範》近期正式實施,對快遞員、智慧快件箱第三方運營商的服務規範做了明確規定,這是我國首個相關的地方標準。

首先,《規範》明確了智慧快件箱免費使用。

據了解,目前國家並未將智慧快件箱作為郵政基礎設施予以補助,部分快件箱運營組織為維持正常運營,會向快遞企業適當收費,也可能存在向用戶個人收取超期保管費的行為。為保障用戶權益,《規範》規定“快件箱運營組織不應向用戶收取收件保管費用,與用戶另有約定的除外”。

“目前,快件箱運營屬於推廣期,都還沒向用戶收費,未來會考慮向用戶收取超時保管費。”福州易棧智慧設備有限公司副總舒慎林説。幾家智慧快件箱運營商的負責人都表示,目前整個行業尚未找到明確的盈利點。

其次,為保護消費者權益,《規範》對投遞行為有所約束。

如:要求除事先約定以外,快遞企業使用智慧快件箱投遞快件,應事先徵得用戶同意;智慧快件箱運營組織不能設置用戶取件的前置條件,如須安裝專門手機應用軟體才能使用;快遞業務員不得虛假簽收,提前錄入快件簽收信息。此外,即便是超時收費,也應事先徵得用戶同意。此外,快件箱每個格口應只投放一票快件,生鮮産品、貴重物品、易碎品、外包裝明顯破損的快件不得通過快件箱投遞。

第三,對安全性、隱私性,《規範》也做了規定。

如:要求智慧快件箱運營組織應事先確認合作的快遞服務組織取得合法經營資質,並由快遞組織對註冊的快遞員信息進行審核,確保使用快件箱投件的人員身份真實、可靠,可快速溯源倒查。要求智慧快件箱運營組織採取措施保障用戶的通信安全和通信秘密,非經用戶授權,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採集到的快件信息。另一方面,用戶可選擇智慧快件箱作為收件地址。

據介紹,下一步,郵政管理部門將繼續做好《規範》貫徹落實的監督,推動標準真正落地實施。同時,該部門也希望社區物業及相關單位對智慧快件箱的推廣使用和管理提供便利支持,促進快遞與社會經濟的良性互動發展。(記者 林侃)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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