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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養老機構每100名老人至少配備1名社工

2016-12-10 11:4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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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鄭州12月10日電(記者 雙瑞)河南省民政廳近日出臺文件,規範養老領域社會工作,對養老社工的服務類別與內容、服務流程、服務提供方法和質量控制等提出了具體要求。其中,養老機構每100名老人應配備至少1名社會工作者,社區每200名老人應配備至少1名社會工作者。

新出臺的《河南省養老領域社會工作規範(試行)》,在社會工作專業流程及方法方面,針對養老服務各個環節的特點都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導意見。其中規定,養老機構每100名老人應配備至少1名社會工作者,社區每200名老人應配備至少1名社會工作者。

河南省民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文件的出臺有助於推動河南省養老領域專業社會工作的發展,強化養老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提高專業社會工作在養老領域的標準化水平,並將進一步激發社會組織對養老領域社會工作服務的活力。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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