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中央下撥57.05億元用於2016-2017年度全國冬春救助工作

2016-12-14 14:25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12月14日電(記者 羅爭光)記者從民政部、財政部14日聯合召開的2016-2017年度全國冬春救助工作視頻會議上獲悉,兩部門日前下撥中央冬春救災資金57.05億元,用於幫助各地災區統籌解決今冬明春受災群眾口糧、衣被取暖等困難,妥善安排受災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

民政部副部長顧朝曦指出,2016-2017年度全國冬春救助要重點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抓緊制定完善救助方案,突出“針對性”。省級民政部門要制定冬春救助指導標準,縣級民政部門要制定本地冬春救助實施標準和救助工作方案。在分配冬春救災款物時,省、市兩級要加大對重災地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資金支持力度,同時要統籌兼顧冬春期間新災造成的損失情況。

二是及時足額發放救災款物,突出“時效性”。各地民政部門要認真落實救災資金按比例分擔機制,加大本級救災資金投入,便捷資金撥付手續和辦理程序,加快撥付進度,確保中央救災資金在1個月內下撥至縣級,縣級民政部門在接到上級撥款文件後15個工作日內將資金髮放到救助對象手中。

三是加強跟蹤督導和監督檢查,突出“規範性”。各地民政部門要建立定期通報制度,督促建立健全救助工作流程,做到專賬管理、賬款相符。要按照“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開展專項檢查督查。對冬春救助工作中出現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一定要及時堅決糾正,嚴肅查處問責。

顧朝曦表示,今冬明春全國自然災害形勢依然嚴峻,救災應急工作任務依然繁重,要進一步強化應急值守和災情管理,進一步加強救災應急各項措施。要全力推進倒損民房恢復重建,拓寬重建資金來源,春節前不能完成民房重建的地區,要提早做好謀劃和安排,確保每一戶受災群眾有安全溫暖住所。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