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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將對企業環境信用實行評分制 分4個等級

2016-12-16 09:03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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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環保廳、省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福州支行、福建銀監局日前聯合下發的《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實施意見(試行)》,我省將對企業環境信用實行評分制,根據評分結果確定信用等級,以不同顏色標識。評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企業,評定為環保誠信企業;評分在70分(含70分)-90分為環保良好企業;得分在60分(含60分)-70分為環保警示企業;得分在60分以下為環保不良企業,依次以綠牌、藍牌、黃牌、紅牌表示。被評為環境信用不良等級的企業將在市場準入、融資授信、評先評優、享受政策方面被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

記者15日從省環保廳獲悉,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277家企業被列入評價範圍,其中省級參評企業386家、市級參評企業1196家、縣級參評企業695家,評價工作已進入實質階段,將於2017年4月底前公佈評價結果。

省環保廳環境監察總隊有關負責人介紹,我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實行強制評價與自願參評相結合。其中,污染物排放總量大、環境風險高、生態環境影響大的企業,強制納入環境信用評價範圍,具體包括環保部、省、設區市公佈的重點監控企業,火電、鋼鐵、水泥等16類行業,産能嚴重過剩行業,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生産的企業,以及上一年度被處5萬元以上罰款、暫扣或吊銷許可證、責令停産整頓、掛牌督辦的企業等。

根據企業性質和排污情況,我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實行省、市、縣三級管理方式,評價內容主要包括污染防治、環境管理、生態保護和社會監督等4個方面,評價年度內企業存在明顯不良環境行為的,視情節在基本評分結果基礎上再從重扣分。

值得注意的是,私設暗管或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傾倒、處置水污染物,或通過私設旁路排放大氣污染物等15種情形,環保部門將實行“一票否決”,直接評為環保不良企業,且一年內不得調整評價等級。 (記者 潘園園)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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