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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農村低保標準首次高於全國扶貧標準

2016-12-16 09:15 來源: 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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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農村低保對象10萬人 標準提高至3240元
江西省農村低保標準首次高於全國扶貧標準

記者12月15日獲悉,2016年全省農村低保標準已提高到每人每年3240元,首次高於全國扶貧標準。今年下半年,我省新增農村低保對象10萬人,總數達到180萬人,完成了2014年至2016年共增加30萬農村低保對象的工作任務。

據了解,新增的農村低保對象,主要用於扶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重點傾斜國定貧困縣、贛南等原中央蘇區、羅霄山片區等地區。此前,我省印發了《關於加強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制度銜接的實施方案》,擬定“十三五”期間農村低保標準按照年均14.4%的比例提高,到2018年高於同期全國扶貧標準20%,到2020年高於40%。相關部門還對全省170萬農村低保對象和200萬建檔立卡扶貧人口,深入基層逐村逐戶開展了比對工作,形成了兩項數據銜接的詳細臺賬。

接下來,我省將逐年提高常補對象比例,原則上2018年要達到20%,2020年達到25%,對常補對象按戶全額保障,有條件的縣(市、區)可以按一定比例增發低保金;對農村低保對象家庭實施動態調整,幫助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納入扶貧建檔立卡範圍;加快“數字民政”低保對象數據的錄入工作,並與脫貧攻堅大數據系統對接,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共享。

我省要求各設區市根據省政府民生工程的統一安排,及時調整低保標準,同時抓好按標施保,相應提高補助水平,確保低保對象收入水平逐年提高;密切關注物價上漲情況,當達到相關條件時及時啟動聯動機制,發放物價補貼,提高保障標準,確保困難群眾不因物價上漲影響基本生活;各級民政部門要把農村低保等各項社會救助資金,按照省政府民生工程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實到位。(記者 陳斌華、通訊員 羅永青、實習生 柯芳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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